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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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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0 13:06: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答: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由职工及其单位共同缴存,属职工个人所有。
2、住房公积金性质和特点是什么?
   答:住房公积金具有保障性、互助性、长期性、普遍性、强制性、福利性、返还性。
3、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哪些好处?
   答:1、增加购房资金。住房公积金实行单位和个人同比缴存的办法,即单位缴存的部分和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的部分都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如某职工每月从工资中扣缴100元缴存住房公积金,加上单位缴存的100元后,该职工每月就可得到200元的购房款。
    2、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凡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低,故可以减少购房开支。
    3、可以增加收入。根据国家规定,职工缴存的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归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收入及其利息所得均免征个人所得税,这样职工在退休时就可以领到一笔相当可观的养老资金。
4、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答:1、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缴存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和单位的基本义务。
    2、享有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单位与职工在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的同时,享有住房公积金的权利。职工的基本权利有五项:
    (1)要求所在单位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如果职工所在单位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未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就意味着职工应该享有的住房公积金权益受到了侵害,职工可以通过行政救济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查询的权利。查询权是住房公积金个人所有权的延伸,赋予职工查询的权利,可以及时发现单位是否为自己缴存住房公积金。
    (3)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权利。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符合条件,这些条件包括:购买住房、离退休、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在职期间死亡(被宣告死亡)、在职期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
    (4)申请贷款的权利,这是住房公积金制度核心所在。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为参加制度的职工提供政策性的住房贷款,以提高职工购房能力。
    (5)监督的权利。赋予职工监督的权利,在于督促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依法行政,管理工作能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5、在目前的住房分配制度下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的主要途径是什么?
   答:主要途径是利用包括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工资及储蓄在内的资金,并通过住房贷款的支持解决。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是新的住房分配制度下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的两个重要资金来源。
6、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列支渠道是什么?
   答:行政机关在财政预算中列支;事业单位经财政部门核定收支后,在预算或者费用中列支;企业在成本中列支。
7、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如何确定?
   答: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职工的缴存基数为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工资,调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调入当月的工资。计算缴存基数时,按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工资总额口径计算。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上一年度劳动部门规定的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每年组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调整工作。
8、计算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如何确定?
    答: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规定》(统制字[1990]1号)文件规定,职工工资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组成。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所领取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各项年度收入的总和除以12个月。
9、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哪几项职责?
   答: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和使用;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10、职工住房公积金如何缴存?
   答: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是缴存基数分别乘以职工本人和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自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五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缴存手续,将代扣的职工个人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开立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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