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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记录] 连载:中国仕途权谋第一书:《流血的仕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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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6 16:38: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第一章
一个普通青年的觉醒

1、平庸有罪
公元前254年,李斯第一次登上了中国历史的大舞台。
李斯此时的角色,只不过是扮演一名小得不能再小的公务员,在楚国上蔡郡里做看守粮仓的小文书,饱食终日,无所事事,浑浑噩噩,不知老之将至。他最大的爱好就是在上班时间溜号,牵着自家养的一条黄色的土狗,带着年幼的两个儿子,出上蔡东门,到野外追逐狡兔。
上蔡郡是一座小城。李斯生于斯,长于斯,并一直认为自己将和自己的祖父、父亲一样,死于斯,葬于斯。外面的世界,对他来说并没有清晰的概念。李斯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房子不大,但已足够居住,薪俸不高,但尚算衣食无忧。老实说,就这么过一辈子也是蛮好的一件事情。在投胎人世的时候,阎王爷如果也肯给你这样一份合同,我相信,十个人里头有七八个都会毫不犹豫地签字画押的。不知不觉间,青春年华在悠闲缓慢的生活中渐渐逝去,意志在平淡无奇的日子里悄悄消磨。总之,在此时的李斯同学的身上,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他将在未来的二十多年里,占据在中国历史舞台的中央,扮演着显赫的男二号,享受着最好的灯光和机位,拥有着最多的特写和对白。
然而,一件偶然而有趣的事情发生了,就是这件小事,改变了李斯的一生,也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中国历史的进程。
李斯多少有些洁癖,几乎从不在吏舍的公共厕所内方便。这天,他忽然内急,忍,强忍,再忍,继续忍,忍了又忍,直到不敢再忍,只得捧着肚子,弯腰夹腿,直奔吏舍厕而去。厕所里的几只老鼠正不无哀怨地吃着粪便,见有人来,吓得惊惶逃窜。
有些人上厕所只是为了清空肚腹,有些人却可以在清空肚腹之余,还能悟出来一番道理。这不,李斯在畅快淋漓地解决了内急问题之后,一边系着裤带往回走,一边悲叹起厕所里那几只惊恐的老鼠来:它们“食不洁,近人犬,数惊恐之”。推此及彼,自己所管粮仓里的老鼠,却可以“食积粟,居大庑之下,不见人犬之忧。”同样都是老鼠,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李斯是一个极其认真的人,他决定将厕鼠和仓鼠的贫富差距作为一个课题来研究。为此,他作了一个实验。实验很简单:他把仓鼠抓住,关在厕所里,再把厕鼠抓住,关在粮仓里。三天之后,他来检查实验成果。结果如下:曾经的仓鼠现在也开始“食不絜,近人犬,数惊恐之”,曾经的厕鼠现在则“食积粟,居大庑之下,不见人犬之忧。”
此情此景,李斯不由百感交集,说出了他在中国历史舞台上的第一句台词:“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
通过这次实验,李斯明白了一个道理:“鼠在所居,人固择地。”他开始反省自己迄今为止的一生。我是谁?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我活了二十多年,都活了些什么?看看自己身边,尽多是庸庸碌碌之徒。难道我也要和他们一样,朝生暮死,无声无息?一想到此,李斯浑身泛起一阵神圣的战栗。他趴在地上,一阵干呕。
大丈夫于人世间,有两个问题必须问问自己:活着时怎样站着?死去时怎样躺着?留在上蔡郡,他将注定一事无成。他将被胡乱埋葬在某个乱坟堆里,他的名字只会被他的儿女们偶尔提起,而等到他的儿女们也死去了,他的肉体也早已在棺椁里腐朽烂透,他的名字也将不会被世间的任何一个人所记起。到那时,上天入地,也找不到半点李斯曾存在过的痕迹。
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
一股熊熊的野心之火燃烧在李斯死寂了二十余年的心中。他感觉到,名利的野兽正在他的体内苏醒,并向他发号施令。而他,也将乐意遵从。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于是,李斯作出了一个决定:离开偏僻贫瘠的上蔡郡,到能让他建功立业、名垂青史的地方去。
果断和决绝是李斯一贯的作风。他在同事们的一片惋惜声中,辞去了为众多乡亲羡慕的公务员一职。他要到兰陵去,他听人说过,兰陵有当代的一位圣人——荀卿荀老夫子。他要去投奔他,学习帝王之术。“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他的头脑和智慧,便是他仗以扬名立万的武器。
李斯辞完职之后,才将他的决定告诉了他那可怜的妻子。可怜的妻子吓坏了,然而丈夫的意愿又怎能违背?她一边为丈夫收拾包袱,一边流着眼泪。年幼的两个儿子问阿妈你在做什么。她说道,阿父要出远门去了,要很久才能回来。妻子将收拾好的包袱递到李斯手里,小声问道:“万一事情不成呢?”
李斯歉疚地望着妻子,道:“无论如何,我一定要去试一试,就算我不能证明我可以,那也要证明我不可以。”
李斯摸了摸儿子的脑袋,以为告别。最小的儿子刚学会说话不久,他仰望着自己的父亲,脆声说道:“阿父,等你回来了,我们再到城外逮兔子去。”
李斯眼眶一热。他不许自己犹豫,背上包袱,夺门而去。


2万世师表
第一次出门远行的李斯,心里忐忑不安。妻子为他新做的草鞋在崎岖坎坷的道路上留下浅浅的脚印,他正在一步步离开娇妻和稚子,一步步离开故里和亲朋。他已无法回头。这是一次冒险,这是一次赌博。
涉过了三千道水,问过了十万回路,李斯日夜兼程,终于在大半个月之后,到了兰陵。进城之前,他就着溪水洗了一把脸,只见水中的人儿,皮肤憔悴,满眼红丝,面容平静,无悲无喜。
兰陵的繁华富丽,远非上蔡郡所能比拟。马可波罗惊羡于我中华天朝的锦绣河山和风流人物时的心情,想来也只不过和此时的李斯差相仿佛。李斯走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和前后左右那些衣冠华丽、外貌潇洒的兰陵市民比较起来,他是那么的寒酸和不起眼。然而,每当有人对他这个乡下人投来惊异的一瞥时,李斯都会强硬地以目光和他们对视,同时在心里对自己说道:“这些人也不过尔尔,只如粮仓里的老鼠,寄生在一个好地方而已。倘把他们置于茅厕之中,也就是食不洁的厕鼠罢了。”如此一想,李斯的头颅便在光天化日之下骄傲地昂了起来。
李斯找人打听荀卿的住处。那荀卿乃是一代学术宗师,全兰陵城的荣耀,问谁谁知道。有几个好心人见李斯是从外地来的,还硬是把他一直领到荀卿的家门口,弄得李斯非常不好意思。
这个时候,荀卿已经从兰陵令的领导岗位上退了下来,专一心思,著述育人。他和孔子一样,自行束修以上,吾未尝无诲焉。是以,尽管囊中羞涩的李斯交纳的学费少得可怜,荀卿依然将他收为弟子。李斯温暖地感受到了,什么是真正的万世师表。
跟随荀卿学习的弟子,虽然不及孔子门下的三千之数,但千八百人还是有的。为了保证教学质量,荀卿将这些弟子按知识水平分成不同的等级,类似于今天的中专、本科、硕士、博士。李斯安顿好了之后,荀卿对他进行了一次摸底考试,看看到底将他分到哪个等级。然而,李斯并不是一个考试型的学生,出来的成绩甚是糟糕。尽管他那一手妙绝人寰的小篆书法看得荀卿三月不知肉味,但是荀卿还是将李斯分到了最低级别的中专班。
至此,李斯遇到了他出门远行以来的第一次挫折。
其实,论智慧和武功呢,李斯一直都比荀卿的那些门下弟子们高那么一点点,无奈一次考试考砸了,便沦落到最受歧视的中专班去了。更要命的是,由于荀卿先生的精力所限,中专班的任课老师并不是荀卿先生本人,而是他带的那几个博士生。博士生懂个啥啊!
李斯灰心丧气,几次想回上蔡郡拉倒。然而,他觉得就这么不明不白地走了,实在太没有志气。他酝酿着滔天的怒火,寻觅着泛滥的发泄。
这一天,机会来了,荀卿先生开大课,所有的弟子聚集一堂,聆听教诲。
我们不妨大胆想象一下当时的情景:一个大院子,黑压压地坐满了人,阳光在头顶明媚着。为了让荀卿先生的话传遍院子的每个角落,弟子们早提前把树上的知了捉了个干净,屋檐上的鸟窝也给捅了,偌大的院子,像一台被按过静音键的万丈彩电,阒然无声。
荀卿先生清清喉咙,登台开讲道:“人之初,性本恶。”话音甫落,一人长身而起,朗声接道:“人之初,性本善。”荀卿先生循声望去,哦,原来是那个小篆写得极好的李斯。
荀卿先生又道:“先有鸡。”
李斯道:“先有蛋。”
荀卿先生道:“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冰,水为之,而寒于水。”
李斯道:“青,取之于蓝,而蓝不及蓝;冰,水为之,而温不如水。
遇上这么位抬杠的,课是没法上了,荀卿先生冷哼一声,拂袖而去。李斯则浑身上下被一种复仇的快感包围,他克制住不让自己仰天狂笑。他挑衅地看着身边的同学,往宿舍走去。包袱早已收好,妻子和幼儿正在故乡上蔡倚门而盼。
荀卿先生不愧是伟大的教育家,被李斯当庭顶撞之后,气很快就消了。在李斯身上,他看到了其他学生所不具备的独立思考的可贵品质。他深知,只会人云亦云的人,注定一辈子没有出息。他追上李斯,两人在和平而友好的气氛下进行了一番长谈。荀卿大悦,当即拍板将李斯升入博士班。所谓一逢风雨便化龙,李斯在荀卿的悉心教导下,学业大进,才华尽显。很快,其文章、经术、谋略、辩论,在荀卿门下已是无人能及。荀卿叹道:日后能继承我衣钵的,当为李斯也。
话休絮烦,且不表李斯在饕餮精神食粮的同时,物质食粮却时常断档,不表李斯在孤独的异乡对妻子儿女的思念,也不表看见别的同学饮酒嫖妓时李斯心中的愤怒和失落,只表光阴似箭,一晃四年。李斯自度学业已经大成,足堪游说诸侯、定国安邦,便向荀卿辞行。荀卿挽留他留校任教,李斯婉言谢绝。做学问岂是他的志向所在。
李斯到宿舍收拾好包袱,哼着小曲,心情雀跃而狂野。他正准备出门,却从门外进来了一个陌生人。李斯好奇地打量了陌生人一眼,而就是这一眼,让他下定决心在荀卿门下又多待了三年。那么,这个陌生人是谁呢?他身上又有着怎样的魔力?


3、一生之敌
必须承认,有些人一望而知即为非凡人物。李斯仅仅打量了陌生人一眼,便断定他是自己今生遇见的第二个注定不朽的重要人物。第一个自然是他的老师荀卿。陌生人衣冠华丽,俊美优雅,提着贵重的皮箱,看样子像是刚来报到的新生。李斯作为一个老生,对这位新生却丝毫也不敢轻视。他知道,若小觑了此人,只会是他自己的损失。
李斯的第六感告诉他,眼前此人必将是自己一生的劲敌。
陌生人注意到李斯,也是眼前一亮。“韩非,韩非的韩,韩非的非。”陌生人自我介绍道。他说话有些口吃,因此,说了这么短短的几个字,已是费了他不少力气。
李斯哪里有心情在乎这些肉体上的细微缺陷。他已完全为这个年轻人的名字所震惊。他把自己的脑袋伸进自己的肚子里,在里头一阵狂喊:“我没看错人。天啦,韩非!他就是韩非!”
李斯近乎癫狂的兴奋,不是没有来由的。韩非,韩国公子,弱冠之年便已才高四海、名动天下。崇拜英雄是人类的本能需要,韩非,便是为当时无数读书人崇拜的英雄。李斯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居然能有幸和传说中的韩非同窗读书。因此,一时的失态也在情理之中。两人坐下摆了会儿龙门阵,均有相见恨晚之意。韩非想不到的是,在兰陵这么个小地方,除了荀卿先生之外,居然还有李斯这么一位智慧之人。李斯想到的却是,韩非我不如也,我将从而游之,从而学之,从而过之。李斯撂下包袱,不走了。
韩非的到来,在荀卿的弟子中间引发了不小的轰动。韩非所到之处,总会被狂热的同学们包围,向他提些五花八门的问题。韩非为人口吃,每由李斯代答。李斯虽为代答,却总能暗合韩非的心意。很快,李斯和韩非便成为一对死党。两人居则同室,出则同车,亲密之态,不逊于新婚的夫妻。纵观中国五千年的历史,像李斯和韩非这样令后人心潮澎湃的两个男人的相遇实不多见。究其原因,一是要相遇的两个人都是超重量级人物,而且吨位相当,二是要足够年轻,至少不能太老,人一老,便会固执或傲慢得令人生厌。三是要在一起的时间够长,一夜情什么的都不能算。四是要互相影响,彼此促益。五是两人分开后均能在境界上较前有一提升。想来想去,大概也只有唐朝那两个半人半神的诗人——李白和杜甫了。这种可遇不可求的相逢,缘分啊。与此相比,一男一女的相遇则等而下之了许多。即便是才子佳人遇见,那又如何?大家见面了,做爱了,爽的只能是自己,就算拍成A片流传后世,后人想到你们来,最多也就是性欲高涨,断然不会心魄摇荡,只悔生之晚也,不得从游请益。所以说,境界有差距。扯远了,打住。坚决打住。
看见李斯和韩非如此相得,最高兴的莫过于荀卿老先生了。他苍老的心灵如同秋日的田野,沉浸在丰收的金黄之中。他不无自豪地在孔子画像前祝曰:吾道之光,吾道之倡,又岂在门人之寡众?视韩非李斯二人,较圣门七十二贤人孰如?
回到李斯,他在韩非身上学到的知识不会比他从荀卿身上学到的少。韩非以他独特的贵族视角和超凡的天才,将李斯领入了一片全新的天地。韩非带来的珍贵典籍、对国际形势的分析判断、对历朝得失的深入见解,都使李斯受益匪浅。李斯像一块贪婪而高效的海绵,能迅速把他所接触到的知识吸干消化。日后,李斯回忆起这段美好的求学岁月时,这样评价他和韩非的关系:不遇李斯,韩非不失为韩非,不遇韩非,李斯不得为李斯。这话多少有些谦虚。我愿意做这样一个比喻,即把李斯和韩非比拟成两个生产知识的国家。韩非国通过“口吃牌火车”向李斯国倾销了大量的知识产品,李斯国却也通过“抬杠号货轮”向韩非国反倾销了大量的知识产品。除了荀卿国之外,韩非国和李斯国互为最大的“知识贸易伙伴”。只不过最终结算下来,韩非国是贸易顺差国,李斯国是贸易逆差国。当时就是这样。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过了三年,名利的野兽在李斯的体内再度苏醒,他感觉到时机已经成熟,得时无怠,利在急行。他要离开兰陵了。这次,荀卿老先生没再挽留,他知道,此时的李斯不再是七年前的那个李斯,也不再是三年前的那个李斯。此时的李斯,心如满月弓,志似穿云箭,他在向往着天下,而天下也在等待着他。荀卿老先生只是问道:“汝欲何往?”
李斯对未来的行止早已成竹在胸,当即慷慨言道:“斯闻今万乘方争时,游者主事。今秦王欲吞天下,称帝而治,此布衣驰骛之时而游说者之秋也。故斯将西说秦王矣。
荀卿老先生又问:“汝为楚人,何不事楚?”
李斯道:“楚不能用子,而况斯乎?”这话勾起了荀卿的伤心往事。荀卿长叹一声,闭上双眼,不再说话。李斯给荀卿恭恭敬敬地磕了三个头,去了。
李斯为什么要去秦国呢?当时,六国皆弱,秦国独强。六国皆弱,但还不至于弱得没有一点翻本的机会,秦国独强,但也没有强到敢拍胸脯叫嚣以一挑六。一般人的想法通常是,宁为鸡头,不为牛尾。六国弱,好啊,正要用人,这一去,还不弄个部级干部当当。秦国强,能人也多啊,位子却是有限的,一去,顶多也就做个处级干部。去六国,就这么定了。李斯可不这么想。他不做鸡头,也不为牛尾,他像斗牛士手中的宝剑,带着锋利的寒光,直奔牛头而去。他要证明,在弱者中间,他是强者,在强者中间,他是更强者。在他身上,不存在嫉妒这种低劣的情感。当他初见到光芒如太阳的韩非时,心中并无妒忌,有的却是战而胜之的勇气和自傲。我喜欢李斯这一点。熊的沉默比狗的吠叫更为可怕,也更值得尊敬。
纽约人吹嘘自己的城市有多牛的时候,通常会说:You can make it here,you can make it anywhere(你在这里做到了,在一切地方就都能做到).那时的咸阳,就如同今日的纽约。所以,我们好胜而骄傲的李斯同学要去咸阳。
李斯再来告别和他朝夕相处三年的兄弟韩非。哥俩个年纪差不多,性情也相近,自然可以说些不足为荀卿道的知心话。李斯痛饮一杯酒,道:“诟莫大于卑贱,而悲莫甚于穷困。久处卑贱之位,困苦之地,非世而恶利,自讬于无为,此非士之情也。”其言也悲,其情也痛,其耻也深,其志也烈。韩非贵为韩国公子,对卑贱和贫困自然没有李斯这样深切的体会。他本来想邀李斯和自己共赴韩国,但见李斯去咸阳的意愿甚坚,也不便多说。韩非倾囊,得十数金,悉数相赠李斯。李斯也不推辞,坦然受之。韩非歌一曲:“子欲西入秦,吾将东归韩,子勿为秦相,吾不为韩将,子攻兮吾守,兄弟两相伤。千般相见好,莫逢在沙场。”韩非唱歌倒不口吃,听得李斯也是好一阵感伤。两人洒泪而别。
李斯顺路回了一趟阔别七年之久的家乡,一家人恍如隔世,相见无言,只是抱头痛哭。儿子们见到李斯,一时间还不太习惯,显得很是生分。倒是那条黄狗还在,一见李斯,便摇头晃脑,兴奋得不得了。李斯带着儿子,牵着黄狗,出上蔡东门,到野外追逐狡兔,重温往日的温馨记忆。这样一来,两个儿子才又和李斯熟稔起来。然而,李斯却又要再度远行了。他要去咸阳,一个遥远而伟大的都城。在那里,住着一个名叫吕不韦的相国,还有一个名叫嬴异人的秦王。
不着边际地写了这么多,接下来终于轮到了正题。且看李斯如何在咸阳为自己的仕途打拼奋战,如何超越众多的高官显爵,以布衣之身,位极人臣。我说的这个极,是最高意义上的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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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2-1 22:57:22 | 只看该作者

连载:中国仕途权谋第一书:《流血的仕途》

3、童年
道教里有一种高深的修炼,名为练内丹,修元婴。所谓阴阳相感慨,精凝成童子是也。据传,修炼到此一境界者,便可成为真人,能借云飞去,朝见上帝。如此玄妙的修为,非我所能见,亦非我所能语。然而,道在迩而求诸远,事在易而求诸难,不亦殆乎。
无须修炼,每个人内心里都已自有一个孩子存在。这个孩子,安静而无助地待在我们的内心,等待被爱,等待被宠,等待温柔的抚摩,等待睡前的呢喃。他不会随着我们的年岁增加而长大。就算你已是百八十岁的老头或老媪,这个孩子却依然年幼得不行,他独立在时光之外,他是长不大的彼得潘。这个孩子,珍藏着我们神秘的童年。他是灵魂和情感的源头,没有受到污染和破坏。因为他,我们懂得了爱和被爱,因为他,我们选择了爱和被爱。
我们时常能够感受到这个孩子的存在。我们的诸多行为也表明了这个孩子的存在。再凶恶再难缠的人,也许他们真正需要的只是一个拥抱,一句说话:“乖,不要怕,我带你回家。”他通过干坏事来逃避内心的孩子,来否认内心的孩子,希望能和童年一样遭到惩罚,对孩子来说,惩罚和爱是连在一起的。俗话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句话,反过来同样成立: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
孙悟空是个特例,他没有童年。他从石头缝里蹦出来时就已经是一只成年公猴。在他的内心深处,从没有一个可爱的小猴存在。所以,他注定是只有缺陷的猴,他没有爱。他也不会爱。在这一点上,吴承恩的描写是深刻而准确的。
嬴政已经十六岁了,他和同龄人比起来,明显早熟许多。险恶的环境,逼迫着他快速成长。他已将自己的童年抛在身后。但是,他却无法摆脱内心里的那个孩子,他穷尽一生也不能将其抹去。
那是怎样的一个孩子?出生不久就被自己的父亲抛弃,和可怜的母亲相依为命,像乞儿一般游荡在邯郸街头,衣衫破旧,食不裹腹,受人欺负却又无力报复,没有希望,没有梦想。九岁那年回到了咸阳,回到了他父亲身边,然而他依然感受不到父爱,他既非父亲的独子,而父亲又忙于政事和房事,难得和他相聚,他十三岁那年,父亲作为一个陌生的男人,永远离他而去。不仅如此,到咸阳之后,他连唯一的母爱也已失去。母亲同样沉迷于宫殿珠宝和床笫之欢,再也不会像当年那样,把他当做自己在这世界上仅有的宝贝,当他受到委屈,用温暖而修长的手指为他擦去眼泪;当他困乏时,把他抱在怀里,唱着好听的歌谣,哄着他慢慢睡去。
尽管嬴政体内的那个孩子,依然饥渴而无望地期盼着爱,但他却已是将自己打造成冷酷而坚强。他越来越多地占有世界,却也越来越少地得到爱。天破犹可补,一颗受伤的心却永远无法复原。嬴政从缺乏爱,到抵制爱,再到否认世间有爱存在。


4、夹缝
缺乏爱,对普通人来说只是一己之伤痛,没人关心,没人在乎,他只能在暗夜孤独地舔着伤口,徒劳地欺骗着自己: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一切都会好的。他的力比多向内蔓延,以伤害自己为乐趣。
但对帝王来说,缺乏爱,他的力比多却是向外张扬,在帝国的身上发泄转移,整个国家都被迫聆听他的呻吟,承担他的不幸,接受他的抗争。
对嬴政来说,无物不可得,惟一爱难求。他已是无上的王,谁能爱他,谁敢爱他,谁有资格爱他?他体内的孩子,永远得不到拥抱,得不到安慰。孩子在他的心里流着眼泪。这使嬴政产生了强烈的幻觉,仿佛他从来也不曾长大,他并不是住在咸阳宫殿里尊贵的王,他仍然是那个可怜的流浪乞儿。
他害怕心中的那个孩子再度成为现实,夺走他现在所有的一切。他无时无刻不处在这样的心理危机之中:也许当他某天醒来,突然发现自己又回到了邯郸街头,一无所有,任人欺辱。这个严重的心理危机,直到他把赵国灭掉、把他幼年的所有仇人全部杀光之后才得到解消。
此时的嬴政,少信善疑,极度缺乏安全感。要获取安全感,他便必须让自己强大起来,消灭所有对他构成威胁的人,直到让自己天下无敌。因此,他和吕不韦之间必有一战。就算吕不韦没有造反的心,但他已经拥有造反的实力,嬴政作为君王,就必须随时都作最坏的打算。对他来说,和吕不韦这一战来得越晚越好。他需要争取时间,培植壮大自己的实力,但同时,又要保持低调,不至于过早惊动吕不韦,以防他狗急跳墙。更何况,他的敌人,除了吕不韦之外,还有一个嫪毐。
眼下,嫪毐和吕不韦正斗得不亦乐乎,对嬴政暂时都无暇顾及,或不以为意。但嬴政却不愿坐等渔利。他知道,只有把剑握在自己手里,才能把命运握在自己手里。
在嫪毐和吕不韦把持朝政大局的情况下,要培养自己的嫡系,难度不亚于背着老婆攒私房钱。与其虎口夺食,不如另起炉灶。在嫪毐和吕不韦两人势力不及的地方,开垦拓荒。于是,就有了李斯所掌控的这个新成立的特务部门。这个特务部门,便是隐藏的利爪,黑暗中的锐士力者。名为对外,然而一旦国内有事,却能立即掉转剑锋,为嬴政而战,为嬴政而死。
虽然只是封了个长史,李斯心里却也没什么好不平衡的。他想得开。他知道,如果他早来或晚来咸阳十年的话,凭他的才华和能力,也可以和张仪、范雎等人一样,一跃而为上卿,乃至丞相。可他偏偏在这个时候来了咸阳,这个时候遇见嬴政。现在的嬴政,夹在嫪毐吕不韦之间,手中的权力有限,能封李斯为长史,已是尽了他的全力。正所谓:我有的不多,却愿将最好的都给你。长史这个官职上的含情量,绝不低于十好几年前的上卿丞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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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2-1 22:56:11 | 只看该作者

连载:中国仕途权谋第一书:《流血的仕途》

第九章 李斯的重大转折

1、暗战
第二天,秦王嬴政如约召见李斯。一个普通的郎官,受到君主的单独接见,而且是在咸阳宫正殿之内,这是何等的荣耀。在这世界上,灰姑娘的童话倒是时有发生,灰小伙的故事却罕有听闻。在很多同事眼中,李斯无疑就是个撞了大运的灰小伙。
李斯带着野蛮的梦想和嗜血的渴望,来到咸阳宫。这回会面和昨天在兰池宫的会面不同,这是一次正式的会面,这是一次解谜的会面。李斯知道谜面,而嬴政却知道谜底。
空旷肃穆的正殿之内,只有李斯和嬴政两个人。这里的每一块砖,每一片瓦,每一根柱,每一道梁,都代表着秦国的尊严和权力。在这样庄严的地方,人不自觉地便会心生敬畏。
换了地方,换了时间,李斯的心情也和昨天大不一样。昨天,他还是一穷二白,他是抱着必死之心,拼命一搏,当时只觉热血沸腾,反而并不觉害怕。今天,血已冷却,他已经有了希望,有了得失之念,这才觉出后怕来。然而,他想说的话、能说的话昨天都已经一口气说完。而有些话,同样具有杀伤力,却还不到时候说,或者不能说,不敢说。他已经打光了手中的牌,他现在能做的,就是看着嬴政出牌。
嬴政冷着脸,也不寒暄,道:“听闻先生曾为相国舍人。”他的口气平淡而自然,只是在简单地说出一桩事实,并没有任何倾向或感情。
李斯这才醒悟,为什么昨天聊得如此投机,嬴政都没有当场拍板,给他一官半职。原来,昨天晚上嬴政调查他的底细去了。李斯又喜又忧。喜的是嬴政想要用他才会去调查他。忧的是,和吕不韦的关系,曾经是他仕途上的助力,现在却很可能成为他仕途上的阻力。他心里犯嘀咕,嬴政到底知道他多少底细?他是应该选择坦白从宽还是等着抗拒从严?如果将吕不韦比作他的旧爱,嬴政比作他的新欢。要得到新欢的心,他就必须和旧爱彻底地划清界限,绝对不能有半点藕断丝连。嬴政啊嬴政,我的心里只有你没有他,请你相信我的情意并不假,我的眼睛为了你看,我的眉毛为了你画,从来不是为了他。
李斯道:“臣为相国舍人两年有余,日夜所思,为大秦而不为相国。如今忝为郎官,为吾王执鞭喝道,于愿足也。”
嬴政道:“寡人年齿未壮,国事全仗相国,先生为相国舍人,也算是在为国效力。”嬴政这话,明显是假话套话,句句都暗藏机锋,有试有探。海明威的冰山理论在此得到了完美的体现。嬴政能一直容忍吕不韦?李斯绝不相信。嬴政现在还不是时候反击,只能忍耐等待,对吕不韦纵容佯从,绝不会轻易暴露自己要对付吕不韦的意图。李斯知道,和嬴政说话,可得多加十万分小心。在嬴政面前,不仅不可强间吕不韦,就连顺间也不可以。最好就是装做对嬴政要对付吕不韦的心思一无所知。一旦捅破了这层窗户纸,暴露了嬴政心中这不可告人的秘密,则嬴政很可能便要杀他灭口。
李斯道:“相国终是相国,王方是国。为王效力,才是为国效力。”
嬴政又道:“寡人闻嫪毐也曾为相国舍人,先生可知此人?”
李斯几乎吓出一身冷汗。他怎么什么都知道?看来,在吕不韦身边,定然埋伏有嬴政的人。这孩子确实不简单。
李斯不敢隐瞒,道:“臣与嫪毐同为舍人之时,颇是亲近。及吾王恩赐嫪毐富贵之后,臣与嫪毐已甚少来往了。”
嬴政面色和缓了些,道:“寡人闻知嫪毐曾数度笼络先生,均为先生婉拒,敢问为何?”
“臣虽不才,也知嫪毐能有今日,皆赖吾王所赐。臣爱富贵,惟吾王能赐。”
嬴政露满意之色,道:“昨日一晤,寡人受教匪浅。离间之计,既为先生所教,也愿先生为寡人行之。愿拜先生为长史。”
李斯拜道:“谢吾王错信,臣必竭力,不负吾王。”又道:“臣有一事相求,望吾王恩准。”
“何事?”
“臣孤身在咸阳,妻儿尚在楚国上蔡,已有三年不得见面。臣欲将妻儿接来咸阳,从此为秦人,不为楚人。”
秦王于是大悦,欣然应允。
李斯做了两年多的舍人,大半年的郎官,一直都没有把老婆孩子接到咸阳来,在嬴政看来,这表明李斯还存在投机心理,留着两手准备,并没有恒心为秦。直到现在,嬴政亲口封他为长史之后,这才张罗着把老婆孩子都接过来,表明了他要真正在咸阳安家落户,表明了他要全心为嬴政效命,他把老婆孩子接过来,既有享受天伦之意,也有将他们作为人质,借以让嬴政安心之意。嬴政自然大悦。


2、长史
从当年决定辞去楚国上蔡郡小吏这个没有前途的末流公务员之职算起,李斯已经苦熬了整整十一年,其间的艰辛颠沛、心路起落自不必细表。现如今,他总算是苦尽甘来,熬出头了,他终于在最强大的秦国的中央政府里作上了官,而且这官虽不是三公九卿,却也实在不能算小。
那么,李斯被封的长史到底是怎样的一个官呢?只有搞清楚这一点,才能更好地理解李斯日后的仕途遇合。
说起来还真是叫人头大,在当时的秦国,有好几种官都同样地被称为长史,很容易搞混淆。譬如丞相的属官中有被称为长史的,国尉和御史大夫的属官中也有被称为长史的,前后左右将军其下也置有长史之官。这么多的长史,名字虽然相同,其职权待遇却是有着相当大的差别。
到底哪一个才是李斯所封的长史呢?史册的记载已然不详。我的推测是,当时李斯所封的长史应该是国尉的属官,而不是像很多人认为的那样是相国的属官。以嬴政的智慧,他是不会将好不容易得来的李斯再送回到时任相国的吕不韦身边的。而且,从李斯就任长史后的所作所为来看,更可以确定这一点。
李斯就任长史后,主要工作就是:在六国境内开展恐怖活动,干扰乃至改变六国正常的内外政策。对六国官僚名士,能拉拢的就拉拢,不能拉拢的就暗杀。在李斯的手下,聚集的是一批谋士说客和剑客死士。这样的工作,必须是军职者方可担任。又,只有国尉和前后左右将军属下的长史为军职。再,前后左右将军属下的长史向来是跟随长官镇抚边境,只有国尉属下的长史是留在中央政府办公,因此,李斯所封之长史,当为国尉属官,其秩千石。
当时的国尉之位空缺已久,李斯连名义上的长官也没有,只用对嬴政一人负责,行动起来更是得心应手。关键是,李斯这个长史是正职,是一把手,在自身职责范围内,他有独立决定权,不用和旁人商量,更不用担心别人和自己抢功劳。
从李斯的工作内容可以看出,李斯所主持的这个部门,类似于今天美国的中情局,前苏联的克格勃,以色列的摩萨德。通过这样的类比,不难想象出李斯的重要性和影响力。从某种意义上说,将李斯称为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特务头子也不为过。也只有在这样的岗位上,李斯才能迅速地表现出他出众的才干和胆略,越来越得到嬴政的信任和依赖。
官位是死的,人是活的。长史之位,原本职责并不是这些,这些职权,可以说是嬴政按照李斯的计策为李斯量身定做的。嬴政任命李斯为长史,当是经过深思熟虑。嬴政的政治天赋,在这件事上得到了初步的展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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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仕途权谋第一书:《流血的仕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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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李斯献计取天下
蔡泽临去前,狠狠地瞪了李斯一眼。
蔡泽的眼神虽然狠毒冷酷,李斯却并不以为然。他知道自己把蔡泽给彻底得罪了,他给蔡泽捅了大漏子。李斯心里苦笑:蔡泽,你又何必恨我呢。权势如闹市野兔,向无常主,人人得而逐之。你蔡泽逐得,我李斯自然也逐得。况且,我并非不劳而获,我也是冒着掉脑袋的风险,以性命相博,我容易吗?虽然暂时逃过了你的毒手,但是,我这条命能不能最终保住,还实在难说的很。
待蔡泽走后,嬴政问道:“统一六国,非朝夕之功。以先生之见,当以何事为先?”这问题问得很大,也很含糊。
对两种人说话,你必须简单明白,直截了当。一是对特别弱智的,一是对特别聪明的。李斯知道,对嬴政这样高智商而且又没耐心的人,必须言简意赅,观点明确而且新鲜,切不可拐弯抹角,东拉西扯。搞哲学,可以提倡辩证法。要说服别人,尤其是说服君王,辩证法可用不得。听起来什么都说到了,又好像什么也都没说。辩证法的精髓就在于两个字:但是。懂得了使用但是,就懂得了辩证法。
李斯道:“臣位卑,不敢言内事,请言外事。天下皆知,秦利在六国之分,不利在六国之合。臣以为,六国之分虽为秦国之利,而若能将六国之每一国再分,则尤为秦国之大利。不仅要让六国各自为政,也必当使每一国不得各自为政。离其国君臣之计,使一国之内,政见纷纭,莫衷一是,则其国无政自乱,引颈待诛也。”
“既如此,当如何行之?”
“以臣之见,吾王当阴遣谋士,赍持金玉以游说诸侯,离间六国上下,使其不得一心。”
嬴政懒懒地道:“此离间之计,历代先王已多有施行,并不稀奇。”
李斯不慌不忙,从容说道:“离间之计,妇孺皆知,实不为奇。同样的一柄剑,可披荆斩棘,也可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剑虽同,用之法异也。前人用离间之计,或为一时之权宜,或为解燃眉之急。臣所献离间之计,却有如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六国君臣,皆在网中,莫能自脱。臣敢问吾王,今倘若吾王奋铁血之师,临于六国。以吾王之见,六国君臣上下,欲战者几何?欲降者几何?”
“欲战者或有什九,欲降者不足什一。”
“若吾王能用臣策,诸侯名士可下以财者,厚遗结之;不肯者,利剑刺之。向秦者留,背秦者诛。坚持不渝,必收奇效。五年之后,则欲战者什七,欲降者什三。十年之后,则欲战者与欲降者各半也。待斯时也,天网收,秦师出,六国斗志已衰,降心大炽,吾王坐而收之,不亦易哉。”
于是嬴政点头称善,以为上策。猪,养肥了再杀,国家,则要先掏瘦了再灭。离间计常见,而如此大规模、大范围的离间计,让六个国家个个都患上精神分裂,上下离心,内部瓦解,确实是头一回。
李斯见嬴政面露激赏之色,决定再烧上一把火,于是拜道:“臣李斯言已尽,请服汤镬。”


12、蔡泽午夜作访客
且说李斯匍匐在地,将自己的性命放在嬴政手中,静待嬴政裁决。在李斯的预料之中,事情的正常进展应该是这样的:嬴政正在兴头上,和他有相见恨晚之意,忽然听到他要寻死,这哪成啊,于是爱才之心顿起,连忙将他搀扶起来,好言劝慰,不仅赦其无罪,并立即授以高官显爵,倚为股肱。
然而,出乎李斯意料的是,嬴政偏偏一言不发,非但没来搀扶,连痛快话也不给一句。李斯也不敢抬头去看,只能将脸贴着冰冷的砖地,干干等着。李斯哪里是真想死啊,他只不过是照本宣科,说了一句劝谏君王之后的常用的客套话而已。通常君臣二人都心照不宣,按照游戏规则,谁也不会把这寻死的话当真。可是,嬴政是按规则出牌的主吗?
李斯心里七上八下,全身流汗,控制不住地发抖战栗。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问题。然而,他狠话都扔出去了,退路已被堵死,再讨饶已经来不及了。
嬴政沉思着,仿佛在故意考验李斯、折磨李斯。几乎是过了一万年之久,嬴政这才说道:“先生且回去歇息。明日寡人当再与先生议论。”
李斯两腿发软,揪着一颗心,惶惶不安地回到住所。他想自己大概还活着,但能活多久,他却一点把握没有。经过此事,他对嬴政的畏惧又加深了几分。这孩子不简单,深谙御下之道,嬴政抓住了他的把柄,看来他是要把这把柄一直攥下去,不会轻易松手的。
是夜,李斯辗转反侧,难以入眠。这时,敲门声响起。开门一看,是蔡泽。李斯连忙迎进。
蔡泽一改往日嚣张的态度,笑脸说道:白日多有得罪。蔡泽特向先生赔罪来了。
李斯连忙道:维护秦王,乃郎中令职责所系,李斯岂敢怪罪。倒是李斯一时莽撞,给郎中令添麻烦了。
蔡泽心里骂道,你知道就好。嘴上却说,哪里哪里。
两人相对无言,各想心事。
蔡泽的内心独白:李斯都和秦王说了些什么呢?秦王替李斯保住性命,又特地派人将他客客气气地送回,看来一定是对他器重了。秦王说我老了,这信号太明显了。和李斯比,我实在是老人了。莫非,他要罢免我,用眼前这位李斯代替我?不可能。我可是四世老臣,秦王绝不会怀疑我对他的忠心。晚上,秦王还赏赐了我金和绸缎呢。但秦王的心思,深远得很,猜测不透。昨晚上那两个小娘们还真不错。那一身细白的嫩肉,真是吃人不吐骨头啊。奶奶的,今晚有心梅开二度,又怕力不从心。嘿,我怎么忽然想到这些?莫非这就是传说的意识流?打住。我本来以为李斯是吕不韦的心腹,但李斯若是吕不韦的心腹,他大可不必硬闯宫殿,甘冒被烹的危险来说秦王。吕不韦完全可以直接将他推荐给秦王,而不是送到我手下来当个吃力不讨好的卧底。看来他和吕不韦的关系不过一般而已。看这李斯,一副气定神闲的样子,莫非秦王已经和他交过什么底?
李斯的内心独白:蔡泽啊蔡泽,你别看我表面上气定神闲,我心里苦着呢。秦王在我头上悬着一柄剑,不说砍,也不说不砍。当然,这些我绝对不会告诉你。说不定门外就有几个郎官埋伏着呢。我不装出得意扬扬的样子来,让你误以为秦王对我即将大用,万一你要将我杀人灭口,我能怎么样?我还能给秦王托梦喊冤不成?
蔡泽干咳一声,道:我听秦王的近侍说,今日秦王对先生甚是赏识啊。
李斯暗笑,心道:好嘛,讹我来了。


13、命运,将在明天揭晓
李斯心里透亮得很。蔡泽撇下美人床、温柔乡,夤夜来此,便是意在探探他的口风,从而摸摸秦王的态度。秦王白天对蔡泽说的话可不轻,而这些话可以说全是因李斯而起。李斯根本就不相信蔡泽和秦王的近侍有密切的交往。如果蔡泽和秦王的近侍很熟的话,这一趟完全可以省略。况且,蔡泽当官不是一天两天,理应知道,身为外臣,交结内侍,可是犯了君王的大忌。
李斯知道言多必失,只要装作莫测高深就对了。于是说道:“如此说来,大人和秦王近侍很是熟稔,时常互通消息?”
这样的帽子蔡泽可担当不起。蔡泽面色一沉,道:“不得胡说。”
李斯道:“李斯不曾说,都是大人自己提及的。”
蔡泽打个哈哈,道:“我也是偶然听来的。”话锋一转,又道:“先生和秦王两人谈论了足有三个时辰,不知所谈何事?可否透露一二?”
李斯道:“未经秦王授意,李斯不敢说。望大人海涵。”
蔡泽有千种套路,李斯有万般搪塞。总之,蔡泽始终吃不准秦王对自己的态度,更吃不准秦王对李斯的态度。他决定还是不得罪李斯为好,也算是给自己留条后路。不能多个朋友,那也不要多个敌人。
蔡泽一拍手,两个郎官推门进来,将一个包裹放在桌上,又退出。李斯暗呼好险,门外果然埋伏有郎官,好个蔡泽,早有两手准备。
蔡泽将包裹推给李斯,道:“蔡泽老眼昏花,不识先生大才,平日多有亏待先生之处,还望先生毋怪。区区薄礼,聊表歉意。”
“李斯乃是大人属下,正该求大人垂青照应才是。尊卑有别,岂敢造次?大人错爱,李斯万万不能收。”
蔡泽作出推心置腹之态,道:“先生不必推辞。不瞒先生,蔡泽与相国素来有隙。相国也知此事,而仍遣先生为郎,其用意必是忌先生之才,欲借蔡泽之手杀之。当日蔡泽委屈先生,皆因中了相国之计而不自知。蔡泽醒悟已迟,幸好先生安然无恙,不然蔡泽罪过大也。”
李斯知道这礼不收也得收了,只有收了,才能表明自己和吕不韦不是一伙的。李斯因道:“李斯妄收大礼,愧无以为报。”
蔡泽大笑道:“蔡泽只为谢罪,岂敢望报。叨扰已久,先生早些歇息。”
蔡泽虽强作欢笑,却掩不住心中的焦虑和惶恐。他一无所获,郁郁离去。看见蔡泽的沮丧,李斯一阵快意,几欲大喊。蔡泽,你也有今天啊!
然而,真正的痛苦,必然是建立在别人的快乐之上。而真正的快乐,却不能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我快乐所以我快乐,你快乐所以我痛苦。
李斯送走蔡泽,躺在床上,被窝冰凉,顿感凄怆。他找不到一个可以说话的人。无论喜悦还是悲伤,都无人与他分享。他思念家乡,思念妻子和孩子。但他在思念这些的同时,却不得不更加思念另外一个人——秦王嬴政。
秦王究竟是个怎样的人?以目前为止李斯的观察,嬴政虽然只有十六岁,却已是沉默寡言,喜怒不形于颜色,心里能装事,更能想事。秦王的童年经历,和他目前的处境,注定了他不可能获得安全感。也许他就喜欢这种缺乏安全感的感觉。要获得存在的最大享受就意味着:危险地生活。
李斯算是体会到了嬴政这孩子的高明之处。他自己缺乏安全感,因此也要让他身边的人全都生活在不安全之中。他不说杀李斯,也不说不杀,让他自己猜测去。自己的命都操在君主手中,那你还不得先君主之忧而忧,后君主之乐而乐?
李斯度过了他一生中最漫长的一夜。他几乎一宿没睡,明天,会发生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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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仕途权谋第一书:《流血的仕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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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解析千古之谜
我们先从秦朝为什么灭亡谈起。关于秦朝灭亡的原因,存在着众多的解释。比如: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胡亥乃是亡国之君;酷刑严法,暴政无度;竭尽国力,役民太甚;或者还有说是楚人的大规模反抗——带有民族起义性质的反抗,再加上山东五国贵族的复国战斗。我无意从这些原因中分出对错高下。不是说历史是人民写就的嘛,我倒愿意试着从人民的集体无意识的角度来解析这个问题。
秦王嬴政以救世主的面目出现在当时饱受战火摧残的人民面前,他统一了天下,成了秦始皇。以当时的环境和形势来说,这样的救世主是应运而生、受到欢迎的。秦始皇和摩西不一样。犹太人敢杀摩西,是因为摩西天天和犹太人在一起,英雄常见也凡人,所以,摩西作为救星的光芒日渐黯淡下去。而秦始皇却懂得深处自神的道理。他始终保持着神秘,和百姓保持着距离。距离产生美,更产生敬畏。在他的有生之年,他一直头罩着这样的救世主的光环。老百姓未必爱他,但是敬畏他,认为他就和有巢氏、燧人氏、大禹一样,是不可置疑的天子。天选之子的说法在今天已经没有了市场,但对当时那些生活在神话和天意中的老百姓来说,却是深信不疑的。秦王嬴政的暴政或许比摩西尚有过之,但直到他死,大秦帝国并看不出有崩溃的迹象。在他当皇帝的十二年,并没有遇到任何像样的反抗。他作为救世主的地位,是稳固的,为大众认同的。
当秦始皇四处求仙,想长生不老时,我想,不仅秦始皇相信他自己能够成功,应该有相当部分的百姓也相信他是能够成功的。秦始皇在他们眼中,是一个神话般的人物,理应无所不能。但当秦始皇没能成仙,而是死了,像普通人那样死了,民众便觉得受到了欺骗,由之而产生愤怒。自然,这些情绪,是发生在潜意识里。在这种潜意识的驱使下,他们会选择报复。但这种动机经过意识的改头换面,便成了为了其它的目的。
秦二世胡亥,能够继承他老爸的皇帝地位,却无法继承他老爸的救世主地位。几乎每个朝代都会碰到这样的问题。所以说,对每一个朝代来说,第二任皇帝通常最为难熬。
民众希望再次被拯救,再重温一次被拯救的过程,等到陈涉斩木为兵,揭竿为旗,天下云集而响应,赢粮而景从,山东豪俊,遂并起而亡秦族矣。
这里有一个疑问。秦朝虽是二世而亡,但接下来的朝代,许多能传承到十几代以后。这又是为什么呢?不为别的,因为对民众的教育,尤其是儒家思想。
在统治者眼中,儒家有两个观点最值得看重:忠和孝。孝就意味着你爱自己的父母兄弟,爱多则行疑,想造反,可得先为自己家人的性命考虑考虑。忠则意味着,你忠于君主,就是忠于国家,造反是不对的,造反是不好的,造反不乖。通过这种知识的灌输,实际上无意中起到了一种对民众的救星情结进行压抑排挤的作用,使救星情结长久地待在潜意识里,无法冒头。民众失去了对救星的期待,自然只能选择对现行政权的顺从。于是,那些皇帝也就可以高枕无忧,可着劲地折腾,搜刮民脂民膏,享受酒池肉林。
然而,当民众的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救星情结终究会觉醒。这种情结只能被暂时压抑,却无法被永远磨灭。于是,新的一轮造星运动再次开始。又一颗救星出现了。他颠覆了旧的政权,建立了新的政权。而可怜的民众,终究还是摆脱不了作绵羊的命运。
罗贯中在《三国演义》的开篇如是写到: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是基于历史事实的陈述。然而,其原因还是在于集体无意识的作祟。民众渴望被拯救,是以分久必合。民众渴望再次被拯救,是以合久必分。
作为救星本身,自然是指那些开国的君主,要逃脱摩西的命运,不被民众抛弃甚至杀害,还有一种策略可供他们选择。那就是让拯救持续进行,让民众感觉到自己在不断地被拯救。秦始皇嬴政统一天下之后的诸多政策举措,某种程度上也可以看作是对此种策略的自觉实践。


10、王威不可犯
狂风吹我心,西挂咸阳树。且说李斯向秦王嬴政纵论天下大势,两人高山流水,相谈甚欢。一个十六岁的少年和一个三十三的壮年,跨越了十七年的代沟,找到了共同的话题:天下。
十六岁的花季,正是在做梦的年纪,但嬴政却没有梦。他的命运是注定的,不管喜不喜欢,他只能作王。他到达了一个极限,没有可供梦想的多余空间。况且,作梦是欲望曲折的表述和满足,是普通人的专利,嬴政不需要通过做梦来满足自己,悍跋的人从不自己作梦,而是成为别人的梦。
俗话说,饱暖思淫欲,那么,当淫欲也都满足之后呢?对嬴政来说,饱暖、淫欲都不是问题。他如果有痛苦的话,绝不会是来自物质上的,只能是精神上的,那就是:活得没有挑战。或者说,无论权、钱、色,对他只存在一个挑,而不是战的问题。
李斯给了他一个挑战,向过去所有的王挑战,向未来所有的王挑战。李斯大夫主持的这次洗脑手术,可谓是进行得相当及时而且成功。患者嬴政获得了新生。
就在此时,蔡泽带着几个郎官急匆匆闯入。蔡泽叩首不迭:“臣护王来迟,属下郎官擅自闯入,意图行刺吾王。臣治下无方,死罪死罪。”蔡泽又对随从喊道:“还不快将刺客拿下,立即问斩。”几个郎官接到命令,也不动脑筋,应声便往上冲。
李斯不动如山,仿佛与己无关。他知道,嬴政在还没有成为天下的救星之前,一定会先成为他的救星。
果不其然,但听嬴政怒叱一声,道:“下去。寡人身侧,可是轻易近得?”郎官大惧,仓皇后退,伏地请罪。
嬴政和李斯谈话时,一直声调平和,偶尔激动失控,那也是因为喜悦。直到这时,李斯才第一次听到嬴政发火。嬴政的怒喝,竟利如刀剑,威不可挡。李斯虽明知那怒火并非针对自己,仍打心底掠起阵阵寒意。
嬴政高高在上,对蔡泽道:“郎中令,汝欺吾年幼欤?李斯如欲不利于寡人,早便已经动手,何必等到此刻?就算李斯真是刺客,一直在等待刺杀寡人的最佳时机,汝急匆匆派人冲上来,只能逼其铤而走险,孤注一掷,向寡人动手。汝置寡人性命安危于何地?”
蔡泽低头,不敢接话。他一时失了冷静。他刚听到李斯闯入王宫时,心里大惊。他倒不是担心李斯暗杀嬴政。嬴政身高力大,又是剑不离身,李斯真想暗杀嬴政,就凭他那身板,成功的机会基本为零。蔡泽深知李斯之才,他怕的是李斯见到嬴政,两人一见倾心,李斯想要多大的官,还不是嬴政一句话的事,则吕不韦又添一强援,他又多了个对手。他想赌一下,冒险让手下郎官上去抓李斯,只要嬴政一时软弱或犹豫,没有及时制止,则立即便把李斯带出殿外,让他人头即刻落地。况且,作为郎中令,大秦法律也赋予了他这样的权利。只是,他太低估嬴政了。他没想到嬴政会如此强硬、如此果断地替李斯出头。在王的意愿面前,法律只能回避。
嬴政语气和缓了些,又对蔡泽道:“郎中令,寡人知你是护主心切,寡人不责怪你。你等先下去,寡人和李斯还有话说。”
蔡泽如蒙大赦,连忙告退。临出门时,嬴政叫住他。嬴政轻声说道:“郎中令,你老了。”
在嬴政说出这句话之前,蔡泽还没老。但在这句话之后,蔡泽就真的老了。在那一瞬间,他仿佛苍老了十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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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无处不在的救星情结

  这首歌可以说集合了众多的心理情结。对心理学感兴趣者不妨自己分析分析。而在这其中,救星情结尤为突出。整首歌,蕴涵着一个从救星出现的狂喜到救星露出本来面目后的大悲的原始悲剧。

  姑娘就是期待的救星。她住在遥远的地方。遥远有多远?用一生能否到达?我不知道。但是,当她出现的时候,她对我许下承诺,她会让我进她的帐房,每天都能看到她那粉红的笑脸,她那活泼动人的眼睛,和那美丽金边的衣裳。于是,我抛弃了财产,毅然跟她前往。作为代价,我为她放羊。但是,到了后来,她连羊也不让我放了。我只能退而求其次,变成一只小羊,跟在她身旁也是好的。然后,她便要抽打我。而我也只剩下绝望的哀求:皮鞭细一些,抽打轻一些。

  也许这样解释还是比较玄乎。但若是把姑娘换成那开国的皇帝,把我换成普通的老百姓,再来看整首歌曲,你会看到什么呢?是的,一个民族的苦难史,以及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

  再把话题回到每个单独的人。每个人都期待着救星,每个人都渴望被别人拯救。这是不能被否认的。作为一个个人,你的救星可能是一封信,一笔汇款,一通情人的电话,一个老板的决定,一条政府的法令。当你得到了,你便获救了,作为一个个人。但作为一个集体的、一个种族的一员,我们的救星又是怎样的?

  我不知道我们的祖先,那些最早的人类,是从哪里来的,他们身上又有些什么故事。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们并没有完全消失。我们的身上,依然残存着他们的所思所想,所经所历,这些祖先留下的遗物,不是存在银行里,也不是锁在保险柜里,而是在一个最安全的地方,我们的头脑里,成为我们的集体无意识。救星情结,便是祖先的遗物之一。它暗示了我们遥远祖先的最初遭遇。

  李斯的师兄韩非为后世记下了这样的故事:

  “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兽众,人民不胜禽兽虫蛇。有圣人作,构木为巢以避群害,而民悦之,使王天下,号曰有巢氏。”

  “民食果蓏蚌蛤,腥臊恶臭而伤害腹胃,民多疾病。有圣人作,钻燧取火以化腥臊,而民悦之,使王天下,号之曰燧人氏。”

  “中古之世,天下大水,而鲧、禹决渎。”

  有巢氏,燧人氏,鲧、禹,作为救星出现在我们那原始人祖先面前。他们拥有的在当时而言足以令人瞠目结舌的技能,无疑给原始人祖先以极其深刻的印象,引发他们疯狂的崇拜,甚至不敢把他们当做同类视之,而是当做上帝的代言人。而救星的一再出现,进一步增加了原始人祖先的期待,也更加强化了他们这样的心理暗示:有问题,不找官府,等救星。在我们继承了祖先们的血脉时,也继承了这样的心理模型,只是被压抑在潜意识里,等待着适时的爆发。

  8、从人类的源头谈起

  什么叫集体无意识?就是你通常并不能意识得到,所以也就无法反驳。Something听起来像是奇妙的悖论,然而还真不是。怪力乱神,孔子也只是存而不论,而不言其必定无有。

  由此,救星情结作为集体无意识的一种原型意象,当它在合适的时候觉醒时,注定要投射到一个强力者身上。他将是一个天遣之人,大能之人。比如有巢氏之于我们的祖先,比如摩西之于犹太人,比如尼采所谓的超人。

  在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巨著《群魔》里,韦尔霍文斯基将他的救星情结投射到斯塔夫罗金身上。在两千多年前的咸阳宫殿,李斯将他的救星情结投射到嬴政身上。

  接下来,我将谈的是一个应该从未有人谈过或者从未有人意识到的话题,当然,我的言论,是建立在那些心理学先驱们开拓的基础之上的。我认为,不管对错,这个话题是重大的,也是值得讨论的。

  我们先从人类的源头谈起。

  人类早期的那批救星,他们的遭遇是怎样的呢?据说,摩西被犹太人谋杀于旷野,他没能保住自己的性命。弗洛伊德将他的死因归结为犹太人对摩西野蛮的责罚的反抗。对此观点,我想再往深里挖掘一下。摩西生活的年代是在公元前1300年以前。根据记载,那时已有了相当的文明。所以,参照我们中国有巢氏和燧人氏的故事,可以肯定的是,就算对犹太人而言,摩西也应该不是第一个救星。因此就在此时,救星情结可能就已经在犹太人的潜意识里存在了。有人会问了,你说有就有啊?我想说的是,集体潜意识,并非个人所能左右,或者可以再作一个比喻,就像你买品牌电脑一样,你买的不是一个裸机,电脑里已经给你捆绑了众多软件。我们一出生,就捆绑了这样的集体潜意识,而且你还不能像删除电脑里的软件那样删除它们,因为一是就算捆绑上这样的集体潜意识,通常也不会妨碍你正常使用自己,二是就算你想删除,你也根本找不到它们。它们隐于幽深的暗处,无比神秘。

  既然摩西并非犹太人的第一个救星,而犹太人又已经具备了救星情结,则关于摩西被杀的原因,我作这样的解释:

  犹太人之所以要杀死摩西,从表面上看,是为了反抗摩西对他们野蛮的责罚,但更深的原因,则是他们渴望再次被拯救。摩西已经拯救过他们,他除了奴役他们之外,已不能再次拯救他们。于是,犹太人杀死了摩西,等待着下一个拯救者的降临。犹太人呼唤着他们的弥赛亚。但当他们的另一个拯救者——耶稣出现的时候,他们又让他流血而死。他们杀死了他们的又一位拯救者。一再重复的悲剧表明,他们享受的也许只是被拯救的过程,而不是被拯救的结果。或许这种奇怪的想法比较难以理解,但这种类似奇怪的心理,在生活中还是不乏例子的。

  分析完以上,让我们进入正题。正题就是:为什么历史上总会改朝换代,没有一个政权能够长久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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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万王之王

  嬴政听完李斯所言,废然长叹,神不守舍,怅然若失。

  嬴政深居宫中,何曾有人对他说过这些。宦官宫女,只知对他阿谀奉承,他喜则喜,他忧则忧。蔡泽每见他,公事公奏之余,最多顺带捎上几句和吕不韦与嫪毐有关的坏话。官员见他,也都毕恭毕敬,不问不答,答非所问。是的,他们的确把他当王在看。不过,在他们看来,他是一个和六国的王没有任何区别的王,和秦国历代的王也没什么两样。

  然而,他现在需要的不仅仅是听话的臣民,更需要耳提面命的老师。他只有十六岁,他需要学习,需要指引,今天,他遇见了李斯,他的耳朵听到了另一种声音,一种让他相听恨晚的声音,一种进入心中便生根发芽的声音。他的思绪随着李斯激烈的言语而白日飞升,离地三万英尺,俯瞰天下,一览九州,心胸廓清,烦恼尽扫。李斯的话,让他第一次体验到,原来,王是可以这么作的。王的滋味,可以如此美妙,王的使命,可以如此崇高。

  只有李斯,明确地告诉他,他和六国的王不一样,和古往今来所有的王都不一样。他是王上之王,万王之王。在李斯这里,他第一次体会到自己光荣的存在,命定的存在。他一生的目标,都已在今天一次性找到,在李斯的话中一次性找到。他,秦王嬴政,要统一天下,建立大秦帝国,作最高最大的王,空前绝后的王。这一刻,他忘了自己的孤独和忧伤,忘了久未谋面的母亲,忘了掣肘着他的吕不韦与嫪毐。他的心思,已遨游在一个空前庞大的帝国。

  这一刻的会面,决定了未来的二十三年,更影响了未来的两千多年。李斯画出了一个帝国的蓝图,嬴政促成了一个帝国的竣工。在未来的日子里,所有的帝王都没能逃出这两个人划定的圆圈,他们能做的,无非就是东挪西凑,修修补补。

  且说嬴政心运神游,面色数变,良久才道:“先生所言,寡人未尝思之。”

  李斯知嬴政已然心动,便道:“事有不可思,有不可不思。食色车马,愚民可思,吾王不可思;江山社稷,愚民不可思,而吾王不可不思。今天下黎民,厌兵倦战,久欲休息。然七国并存,各有其君。树欲静而风不止,民欲安而君贪战。七国一日不同,天下一日不宁。愿吾王思之。”

  李斯又道:“昔者秦穆公之霸,终不东并六国者,何也?诸侯尚众,周德未衰,故五伯迭兴,更尊周室。自秦孝公以来,周室卑微,诸侯相兼,关东为六国,秦之乘胜役诸侯,盖六世矣。今诸侯服秦,譬若郡县。夫以秦之彊,吾王之贤,由灶上骚除,足以灭诸侯,成帝业,为天下一统,此万世之一时也。若怠而不急就,诸侯复彊,相聚合纵,虽有黄帝之贤,不能并也。愿吾王行之。”

  6、在那遥远的地方

  我们知道,春秋时期(公元前770年—前476年),总共295年,仅有38年没有战争。战国时期(公元前475年—前222年),总共254年,仅有89年没有战争。战争就算是山珍海味,你这么天天吃,不也得腻不是。更何况,很明显,战争不是山珍海味。

  从春秋到战国,随着时间的推移,国家越打越少,仗越打越大,人越死越多。在今日看来,似乎统一已是当时的大势所趋。但对当时的李斯来说,能提出统一天下的策略,却并非易事。并吞六国作为一个口号,其实早已提出,但却一直只是合纵连横之徒口中所念的阿弥托佛,这些谋求富贵的合纵连横之徒,在念说这句阿弥托佛之后,接下来那句话就是:施主,你多少施舍点吧。只有李斯,并不把并吞六国当做口号来喊,他是认真的。

  李斯朦胧地意识到,天下应该统一,而且天下统一的时候也到了,天下的百姓,都期待着一个巨人的出现,早日结束战火连年的岁月。李斯察觉到了大众渴望统一的心理,但他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在此,荣格的学说正好可以派上用场。

  荣格此公,半人半妖,黑暗中的舞者,灵魂界的甘道夫。曹三之所以有些神神道道,此公为害非小。集体无意识便是此公的惊世发现。在人类的集体无意识中,有一种情结,名为救星情结。荣格如此写到:“人类都有这种对救星的期待”,“救星情结是集体无意识的一种原型意象,在我们这个充满灾难、迷惘的时代,它自然又被激活起来。”

  救星情结虽然是由一个西方人总结发明的,但对东方人同样适用,甚至可以说尤其适用。看看我们的小说和戏剧,充斥着太多深情而无助的呼唤:呼唤救民于水火的君主,呼唤伸张正义的包青天,呼唤替天行道的侠客,呼唤为民请命的义士,呼唤杀富济贫的盗贼……

  相信大家都听过这首优美的民歌——在那遥远的地方。歌词是这样的:

  “在那遥远的地方

  有位好姑娘

  人们走过她的帐房

  都要回头留恋地张望

  笑脸

  好像红太阳

  她那活泼动人的眼睛

  好像晚上明媚的月亮

  我愿抛弃了财产

  跟她去放羊

  每天看着那粉红的笑脸

  和那美丽金边的衣裳

  我愿做一只小羊

  跟在她身旁

  我愿她拿着细细的皮鞭

  不断轻轻打在我身上

  我愿她拿着细细的皮鞭

  不断轻轻打在我身上……”

  听完之后,听者大都会有一种淡淡的惆怅,但慢慢也就忘了。倘听者较为敏感,却会感到灵魂深处的悸动。没错,那是潜意识被唤醒却又不能彻底醒来的感觉。

  毫无疑问,所有的民歌之中,这是最伟大、最晦涩的一首。在我看来,从对灵魂的揭示深度而言,这首歌并不亚于歌德的《浮士德》。

  这首歌本来是王洛宾写给他当年非常喜欢的一位藏族姑娘——藏族千户长的女儿卓玛的。然而,这首歌的内涵要远比它看上去的来得深邃、复杂。我可以毫不客气地说,王洛宾根本不知道自己究竟写了些什么。这是一首天授的作品。不是王洛宾写出了它,而是它选择了王洛宾。这样的作品,与年代无关,与伦理无关,与教育无关,与性别无关。它直入人心,因人而异地或浅或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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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9 23:07:5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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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君臣初相见
一步。
两步。
三步。
李斯的双脚踩在宫殿坚硬的石砖,却仿似踏在云彩之上,凌空高蹈,步步惊魂。李斯低着头,几乎不敢去看秦王。在他的喉间,泛起某种年轻而青涩的情感,让他眼眶湿润,感动莫名。他即将面对的,仿佛不是一个王座上的少年,而是他相思多年的梦中情人。
李斯跨入宫殿的门槛,往前行了三步,便停了下来。他沉默着向上望去。
世间有一种膜拜,叫五体投地。
世间有一种距离,叫遥不可及。
但见秦王嬴政独自坐于空旷的宫殿高处,似在沉思。他修长的手指,抚摩着一柄青铜长剑。他还不到能佩剑的年纪,锋利的长剑,既是他的,也是他的禁忌。在嬴政棱角分明的脸庞,有伤感流淌其上。莫非是方才雪中梅花的凄艳之美,还在占据着他的思绪,激起他的忧郁?
秦王嬴政沉浸在自身的孤独之中,他并未注意到李斯的闯入。当他发现李斯的存在时,却也不显惊奇,更没有惊慌失措,大声呼喊侍卫们前来护驾。在他的年纪,他镇静得可怕。只有见惯大场面的人,才能临危不乱。嬴政不用见惯大场面,他就是大场面。
嬴政以前从未见过李斯,他略带好奇地打量着眼前这个突兀的陌生人。李斯远远站着,看上去谦恭有礼,并无敌意。嬴政问道:“你是何人?未得传召,奈何至此?”嬴政的声音很是亲切,甚至可以说是充满爱心,仿佛只要李斯说自己是走迷了路,他还会手牵手地将李斯领出去。
李斯道:“臣李斯擅闯宫殿,自知死罪,然为大秦社稷之故,不敢不剖心陈词于吾王。愿吾王听之。”
嬴政见李斯仪表非凡,当是胸怀智谋之人,便招招手,道:“上前。”
李斯却并不即刻上殿。李斯道:“吾王宅心仁厚,初见臣而无半点疑心,许臣近窥天颜,咫尺奏事。臣却不敢不自明行迹,而后方能进言。臣惟有一片爱主之心,绝无丝毫害主之意。”说完,李斯徐徐解衣,直至赤裸,示以身无凶器。
眼前的这一幕,秦王嬴政大概永远也无法从心中抹去。一个男人,为了取信于他,不惜光着身子,坦然地站在他的面前,以白雪和红梅为背景,眼中噙着真诚的热泪,在寒风中纹丝不动。
嬴政不习惯看着男人的裸体,他腼腆地一笑,道:“先生起就衣,前言事!”
李斯神色不改,一件件地穿回衣服。他知道,他这一非常举动,已经将秦王嬴政打动。
李斯上殿,秦王嬴政许其对坐,问道:“先生何以教寡人?”
秦王嬴政的话一落音,标志着李斯的面试已经正式开始。这似乎是一次自由命题、自由发挥的面试,你要说什么都可以。然而李斯却不这么认为。他必须回避秦王嬴政的心理禁区。
嬴政这少年,孤独而忧伤。他十三岁便没了父亲,母亲又远在雍城,长远不得见面。在偌大的咸阳,他的都城,他居然举目无亲。他不仅要忍受孤独,更要忍受有关他是吕不韦私生子的谣言带给他的耻辱。他名为秦王,实则囚徒。真正的内政大权,都掌握在吕不韦和嫪毐之手。因此,内事不可言,言则徒增其愤怒。要打动嬴政,必须用未来的远景来诱惑他,麻醉他,使他暂时从郁郁的现状中解脱出来。如此,则当言外事也。
于是,李斯深吸了一口气,像马丁路德金那样,饱含深情地说出一句:“I have a dream(我有一个梦想)…”
“讲中文。Please。”嬴政将李斯的话打断。


4、何事入梦来?
李斯恭敬地答道,是。他略一停顿,然后开始了激情四射的演讲。
“臣李斯有一梦,敢禀呈于吾王。
臣梦见吾王成了万王之王,天下的王,不朽的王,永恒的王。
臣梦见吾王亲帅铁骑,灭赵国,毁邯郸。当年与王有仇怨者,吾王尽手刃之,血流成河,快意索仇。
臣梦见吾王雄师,破六国之兵,纳六国之印。妃嫔媵嫱,王子皇孙,辞楼下殿,辇来于秦。朝歌夜弦,为秦宫人。
臣梦见吾王横扫九州,一统天下。四海归一,大秦独尊。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臣梦见大秦帝国之疆域,东至大海,西达昆仑、南吞琼荒,北并辽东。其广不知几千万里。有人之处,皆为秦人,有地之处,皆为秦地。大秦帝国的天空,日不能落,月不敢隐。
臣梦见燕、赵之收藏,韩、魏之经营,齐、楚之精英,尽收吾王囊中,鼎铛玉石,金块珠砾,倚叠如山,弃掷逦迤。
臣梦见金碧辉煌的咸阳,乃天地之中心,不败之都城。五步一楼,十步一阁。宫室几千万落,覆压数百余里。
臣梦见后宫佳丽,难以胜计,皆天仙肌容,人间绝色。开镜梳鬟,理妆焚兰。朝夕所盼,惟吾王临幸也。闻宫车来而颜色欢喜,见宫车过而珠泪黯垂。有不得幸者三十六年,王亦不加顾惜。
臣梦见上至君侯,下到黔首,说着相同的语言,使用同样的文字。天下不再有齐人燕人楚人魏人韩人赵人,天下一家,以吾王为父。
臣梦见天下再无战火,再无兵争。百姓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大同之世,不致于尧舜,而致于吾王也。
臣梦见吾王凌驾于苍生之上。百姓万民,走兽飞禽,皆匍匐于吾王脚下,有如羔羊,惟吾王死生之。
臣梦见开天辟地以降,未有人君若吾王者。
臣梦见三皇五帝,不及吾王之尊贵。
臣梦见商周诸王,不及吾王之富华。
臣梦见五岳不为高,江海不为深,惟吾王的旨意不可阻挡。王的旨意行于大地,行于江河,行于天上。天地之间,以王为大,以王为一,任王如心所欲,王握住为火,王松开是炭。
臣梦见神从天降,其应在王。
臣梦见日月不足以夺王之光。
臣梦见星辰不足以撄王之芒。
臣梦见大秦帝国,肇始于王,代代相递,虽千秋万世,固若金汤。”
李斯音调逐渐高亢。说到后来,他与其说是在演讲,毋宁说是在布道了。在他的身上,折射出酒神的癫狂,闪烁着日神的火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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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8 13:02:4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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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仕途权谋第一书:《流血的仕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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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最漫长的一天

1、可耻的胆怯
秦王嬴政赏完梅花,便到一旁的殿中取暖稍息,王绾和诸郎官自去殿前侍卫不提,撇下李斯孤伶伶地站在庭院门口,进既不能,退又不甘。唐突佳人,固是人生不可承受之快,糟蹋机会,却是千古难以承受之恨。机会就在李斯的眼前,秦王嬴政此刻便在前方的殿内,若有所待。这样的机会,不知何时才会再次出现。李斯必须抓住这次机会,面见秦王,用他的智慧和说辞来打动秦王。机会当前,李斯因为激动而两股战栗,却也因为胆怯而憎恨自己。他站在冰天雪地,一点一滴地酝酿着自己的决心和勇气。
在西方的结婚仪式上,主婚的神父有一句话通常是必说的:“你们当中,若是有谁有合理的理由,认为这桩婚姻不应该举行,请当着主的面,现在就说出来,否则,就永远不要说。”这句话貌似为新婚夫妇着想,实则是在怂恿新郎或新娘的旧情人跳出来大搞破坏,把婚事搅黄。这就是谈判中常用的一招技巧,时间逼定。嘿,这是上帝给你们的最后机会,你们再不说,就永远也来不及了,连上帝也救不了你。
时间逼定的技巧,不仅可以用来怂恿别人,更可以拿来激励自己。司汤达的《红与黑》里,就有这样一个细节,在我年少时曾给我以巨大震撼:
十八岁的于连给自己定下了一个目标:在晚上十点的钟声响起时,他一定要握到德•莱纳夫人的手,并且留下。要成为德•莱纳夫人的情人,这是他必须跨过的第一道关卡。德•莱纳夫人是市长的妻子,已是三个孩子的母亲,她不仅身份勉强算得上高贵,而且格外珍惜自己贞洁的名誉。于连却只不过是在德•莱纳夫人家里担任家庭教师的一个穷小子罢了。但是于连还是强迫自己接受了这样高难度的任务。他要征服德•莱纳夫人的精神和肉体,更要借此来锤炼自己的灵魂,使其变得更加坚强。
当天晚上的花园里,德•莱纳夫人坐在于连旁边,在德•莱纳夫人的另一边,坐着她的一位朋友,德尔维夫人。
交代完大致的背景,让我们来直接品味司汤达精彩绝伦的原文。

于连一心想着他要做的事,竟找不出话说。谈话无精打采,了无生气。
  于连心想:“难道我会像第一次决斗那样发抖和可怜吗?”他看不清自己的精神状态,对自已和对别人都有太多的猜疑。
  这种焦虑真是要命啊,简直无论遭遇什么危险都要好受些。他多少次希望德•莱纳夫人有什么事,不能不回到房里去,离开花园!于连极力克制自己,说话的声音完全变了;德•莱纳夫人的声音也发颤了,然而于连竟浑然不觉。责任向胆怯发起的战斗太令人痛苦了,除了他自己,什么也引不起他的注意。
古堡的钟已经敲过九点三刻,他还是不敢有所动作。于连对自己的怯懦感到愤怒,心想:“十点的钟声响过,我就要做我一整天里想在晚上做的事,否则我就回到房间里开枪打碎自己的脑袋。”
  于连太激动了,几乎不能自己。终于,他头顶上的钟敲了十点,这等待和焦灼的时刻总算过去了。钟声,要命的钟声,一记记在他的脑中回荡,使得他心惊肉跳。
  就在最后一记钟声余音未了之际,他伸出手,一把握住德•莱纳夫人的手,但是她立刻抽了回去。于连此时不知如何是好,重又把那只手握住。虽然他已昏了头,仍不禁吃了一惊,他握住的那只手冰也似的凉;他使劲地握着,手也战战地抖;德•莱纳夫人作了最后一次努力想把手抽回,但那只手还是留下了。
  于连的心被幸福的洪流淹没了,不是他爱德•莱纳夫人,而是一次可怕的折磨终于到头了。”

整部《红与黑》里,我最爱这个细节。于连便是对自己下了时间逼定的咒语:“十点的钟声响过,我就要做我一整天里想在晚上做的事,否则我就回到房间里开枪打碎自己的脑袋。”为了保住自己的脑袋,还有什么手不敢牵?还有什么险不敢冒?


2、所恶有甚于死者
李斯和于连一样,在说服自己采取行动之前,也有着激烈的思想斗争。他已过了而立之年,按当时人的平均寿命五十多岁来计算,他这辈子已经五去其三,留给他的时间只有二十多年。二十多年,只不过弹指一挥间,甚至在你尚未发现之前,便已化为虚幻的云烟。
回首活过的三十余年,他有理由羞愧汗颜。翻检回忆,无一事能引以为傲,值得珍惜。蔡泽的话虽然难听,却并没有骂错,三十余年,他实在是苟活人世,行尸走肉而已。他可以选择就此转身离去,无人能对此加以责备,然后度过风平浪静、庸俗无奇的二十多年,在某张床上悄悄死去。然而,在他临死之前,他会不会后悔,后悔自己没有用这苍白乏味的二十多年来换取今天的这样一次机会,面见秦王,说服他允许自己和他站在一起,开创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不世伟业?就算成功的机会只有万分之一,至少他也可以作为一个冒险家死去。
李斯此时便已被一种强烈的激情所控制。不管如何,即便是擅闯宫殿,他也一定要见到秦王。如果今天他不敢去见秦王嬴政,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地一剑将自己刺死,这样懦弱的李斯,不活也罢。虽说擅闯宫殿,按律当烹,但只要我说出了自己想说的话,如果秦王没有被我说服,还是要烹我,那我也认了。至少我努力过,没有成功,那是水平问题,不是态度问题。
要么得到所有,要么失去全部。李斯以自己的生命为赌注,彻底地豁了出去。
李斯向宫殿摇摇晃晃地走去,他满脸紫红,举止亢奋乃至癫狂。王绾远远看见,大为惊奇,连忙迎上,急切地道:“李兄请速回,此地非你所能入。”
李斯道:“吾欲见秦王。望王兄通融。”
王绾怒道:“别事尚好说得,见秦王可是通融得的?”
“王兄若不肯通融,李斯也只好硬闯了。”
王绾没料到一贯温文尔雅的李斯忽然变得如此强硬,一时为之语塞。以他和李斯的交情,倘李斯真要硬闯,他还真不知道该如何应对才好。王绾口气一软,道:“李兄欲见秦王,所为何事?”
李斯道:“李斯欲说秦王,不仅为李斯计,更为秦王计。李斯自负有商鞅、范雎之才,奈何不得景监、王稽之助。是以方出此下策。”
王绾道:“擅闯宫殿,依律当烹,李兄可要想清楚了。”
李斯道:“蝼蚁尚且贪生,李斯何尝不怕死。李斯适才远观秦王,已知其必为明视善听之主。李斯倘得入内,当面陈词,自信定能动秦王之心。”
王绾素知李斯之才,也知道他一向不做没有把握之事,他想帮李斯一把,但却也有自己的苦衷。王绾道:“为大王掌守门户,乃王绾职责所系。倘王绾放李兄入内,又复李兄说王不成,依法连坐,则王绾也将随李兄而死也。”
李斯道:“李斯为郎,乃相国吕不韦所荐,依法连坐,也当坐相国也,君何惧哉!”
王绾也摸不清李斯和吕不韦的真正关系,李斯也从不提及。李斯将这段关系故作神秘,任人猜测去。
王绾有心成全李斯,他沉吟片刻,灵机一动,倘说李斯是得到吕不韦的授意,这才要见秦王,则李斯便能顺利入殿,自己也可免去罪责。王绾因此问道:“李兄欲见秦王,莫非是奉了相国之命?”
李斯心领神会,忙道:“正是。王兄大德,李斯没齿不忘。”
于是,王绾收去李斯佩剑,借故支开诸郎。李斯带着狂跳不已的心,跨入宫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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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结援为助

  王绾级别较李斯高,秦王嬴政出行,王绾常得随侍。李斯每与王绾对坐,有意无意总会将话题往秦王嬴政身上引。李斯如同初陷爱河的男子,对有关秦王的一切都充满好奇、百听不厌。据王绾所言,秦王虽只是十六岁的少年,却已聪慧睿智,威严肃穆,让人不敢仰视。假以时日,必能奋六世之余烈,振长策而御宇内,成为一代明君。李斯听在耳中,不由身酥体软,心驰神往。

  这一日,蔡泽摆酒,李斯侍宴。席间,美人身如盘蛇,舌送琼浆,蔡泽不觉大醉,乃披发纵歌。歌曰:“长剑天外,其光不销;英雄未老,竖子当道。竖子当道,如可奈何?水积风厚,万里扶摇。”其歌既毕,蔡泽环顾傲视,狂言道:“吕不韦,贾人也,嫪毐,阉宦也。出身卑贱,世人不齿。且容二竖子得意,待秦王长成亲政,吾必再为相国,取二人性命,俟时当再与诸君痛饮。”

  席罢,李斯拉住王绾,秘语道:“蔡泽将死也,君知之乎?”

  王绾变色道:“安出此语?”

  李斯道:“蔡泽昏聩自傲,不得人心。酒后僭越,妄测上意,此非人臣所当语。以相国之位自封自许,置君王权势于何地?君见秦王,得间语之。王或怒而废之。蔡泽即黜,代之者必为君也。”

  王绾道:“酒后之言,何必当真。蔡泽四世老臣,深得秦王信任,岂可因一言而轻废。图之而不成,招祸必也。且容再议。”

  李斯试探目的已经达到,于是见好便收。他知道王绾也是不甘人下之人。蔡泽作为王绾的顶头上司,他若不倒,王绾便无法出头。因此,王绾欲扳倒蔡泽之心,较李斯更为迫切。蔡泽一心以为他最大的敌人便是吕不韦和嫪毐,殊不知,他最大的敌人却就在他眼皮底下。

  时光荏苒,转眼已是嬴政三年的深冬,整个中国都在下雪。

  大雪穿越洪荒,穿越时光,在中国的每一个角落飘飞洒落。从齐国的临淄、燕国的蓟城,到楚国的郢城、魏国的大梁,再到韩国的新郑、赵国的邯郸,都在大雪中缓慢而艰难地睡去,烽火连天的中国大地,暂时得以安息。雪花轻柔地飘落在黄河和东海,覆盖着汉江和渭水。在这洁白纯净的世界,掩盖了贫贱者的哀愁和富贵者的骄奢,冰冻了孤寡的眼泪和战士的热血。雪花飘飞,如婴儿童真的呼吸,带着上苍的善意,在两千两百五十年前,洒落在战国那苦难而忧伤的土地。

  随着雪花的安详,李斯似已回到家乡。在上蔡城中,想来也该有着这样的银色盛装吧。美丽的妻子,人空瘦,倦梳妆,她坐于门槛,遥望西方,那里有她的夫君,她的信仰。妻子垂下眉睑,轻声地为他祈祷安康。儿子们在院子里堆着雪人,雪人高大,仿佛是父亲的形象。

  8、秦王嬴政

  大雪七日方停。雪停之日,正值兰池宫梅花盛开,秦王嬴政心情大佳,传令排列仪仗,浩浩荡荡直奔兰池宫赏梅而去。李斯跟着车队,紧跑慢跑,虽然寒风凌厉,却也不觉寒冷。等到了兰池宫,秦王的马车直驶入内,李斯和一群低级郎官则站在宫殿前侍卫戒备。李斯跑了十几里地,内衣已被汗湿,这一静下来,才觉出冬日严寒,针砭入骨,尽管如此,他也只能如雕像般站立,不敢稍动。

  不一会儿,王绾从宫里出来,朝李斯神秘地一招手。李斯过去,王绾说道:“吾知李兄欲见秦王久也,且随我来。”李斯闻言大喜。

  王绾带李斯到一处庭院,庭院门口立着几个郎官,也都是李斯认得的。王绾住下脚步,道:“未经传召,无人能近秦王百步。只能委屈李兄,在此稍作张望了。”李斯本以为王绾要将自己直接带到秦王身边,没想到最终却只能隔着百步遥望,心里不免有些失望,但又念及王绾也不容易,他把自己带到这里来,也担着极大的风险,他已经不能做得更多。做人要感恩,也要知足。李斯道完谢,于是举目向庭院中望去。

  这是改变李斯一生的一次远眺,

  这是影响嬴政命运的一次凝眸。

  这一眼的风情,时到今日,犹不觉其古老。

  庭院本已辽阔,在白雪的映衬下更显幽远,山水烟桥,庭榭楼台,浑不似人间。鲜红的梅花,灿烂饱满,树下有一少年,着王者之服,神情淡然。蔡泽在他身后不远处恭敬地候着,不敢发言。

  这少年便是李斯思慕已久的秦王嬴政。他虽只有十六岁,却已身高八尺有余,英俊冷漠的脸庞上,不带丝毫稚气。

  嬴政和狄更斯笔下的很多主人公一样,有着悲惨的童年。他和他的母亲,在赵国的邯郸相依为命,缺衣少食,有时甚至靠乞讨为生,遭受耻笑,忍尽欺凌,直到九岁才被送回咸阳。然而,从他白皙的肤色,优雅的形体,根本找不到任何幼年曾遭受过磨难的痕迹,仿佛他一出生,就已养尊处优在咸阳的宫殿里。

  李斯曾听过这样的谣言:嬴政其实不是庄襄王的亲生骨肉,而是吕不韦和太后的私生子。李斯一度还曾经被这样的谣言迷惑,但当他看到嬴政之后,这才明白谣言永远只能是谣言。在嬴政身上,看不到半点吕不韦的影子。嬴政身为王者的高贵气势,商人出身的吕不韦一辈子也无法企及。

  莎士比亚曾说:有人生而伟大;有人因奋斗而伟大;有人则被吹捧成伟大。李斯能感受到,嬴政便是生而伟大之人。他就是为了不朽而诞生。天空是他的极限,他是人类的极限。他的光芒,将注定穿透千年万年,一如当初之耀眼。

  李斯已忘却身在何处,他眼中只有那位折梅在手、缓缓轻嗅的俊美少年。是的,那少年便是他用一生在等待的那个人。一个站在历史起点的巨人,一个空前绝后的君王。感谢上天,在遇见你的时候,让我已经出生,让我还在活着,虽然活得那么渺小,那么卑微。

  李斯全身发烫,他要追随这位少年,站在他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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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吕不韦的老对头
一言以概之,吕不韦就是让李斯到蔡泽手下去当卧底。几年前,还是吕不韦独掌朝政的时候,郎中令蔡泽领导的便已是一个独立的衙门。一手遮天终归是遮不牢的,还有手指缝不是。蔡泽个性刚强善妒,历来对吕不韦的命令阳奉阴违,根本就不买吕不韦的账。他心理不平衡啊。想当年老子当秦国相国的时候,你还不过是邯郸的一个下贱商人。如今爬到老子头上拉屎撒尿,老子斗不过你,老子忍,但时常给你使使拌子,过过干瘾也是好的。失势的官僚,有如被抛弃的怨妇,一般眼睛都是通红通红的,不是因为哭得太多,而是妒火在瞳孔里噼啪燃烧。
其实,郎中令虽然远不如相国尊贵,但仍称得上实权在握,蔡泽见到秦王的机会,比其他八卿都要多。由于郎中令负责秦王的安全保卫工作,通常都会由秦王极其信任的人来担任,一般不会轻易撤换。吕不韦可以把其余八卿像搓麻将牌一样地洗来洗去,却愣是不敢动蔡泽。一旦他撤掉蔡泽,换上自己的心腹,无疑就等于昭示全天下:秦王的性命就操在我吕某的手里,我想杀就杀,想剁就剁。倘果真如此,则吕不韦便是自踞炉火之上,天下皆以为其心必存异志。所谓身怀利器,杀心自起,即便他有簧舌三千,也休想辩得清白。吕不韦并无心谋反,他很清楚,揽权绝非多多益善,而是要适可而止。所以,蔡泽这块又臭又硬的石头,尽管有些碍手碍脚,却还能一直安稳地待在茅坑里。
蔡泽当年从燕国布衣一跃成为秦国宰相,也算是暴发户出身,但他偏偏对其他暴发户怀着浓厚的敌意,很是看不起。吕不韦拉拢过他,不成,反遭其讥笑。当近日嫪毐在秦国政坛强势崛起时,也曾试图笼络蔡泽,蔡泽拒绝他时,不仅讥笑,更是再加上辱骂了。越新越大的钞票,越惹人喜欢。越新越大的暴发户,越招人憎恨。
可想而知,李斯作为吕不韦的人,在蔡泽手下做官,境遇将是何等的悲惨。蔡泽定然会像防贼一样地防着他。蔡泽对吕不韦都敢使拌,对一个小小的李斯,那还不得又踩又压,打成人渣,也好给吕不韦一个教训:别再派人来了,在我这里,你吕不韦说了不算。
李斯骂完娘之后,慢慢冷静下来,开始审视事件积极的一面。相国府终非久留之地,现在去到王宫,虽说只是任郎官而已,但好歹是个官,有个名分。自己毕竟也算是迈出了第一步,成功地进了官场,而且不用出卖色相,也不用花钱买道,荷包里还先净落五百金的活动经费。只要能进这个当官的圈子,领到当官的执照,万事都好商量。孔子曰:“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我李斯曰:“官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巧合的是,郎官的职责还就是执鞭御车。难道,冥冥中自有天意?


5、官场初体验
吕不韦的荐书摆在了蔡泽的案头。蔡泽一眼扫过,轻哼一声,又斜眼打量李斯。李斯也回看着蔡泽,但见他长相甚是怪异,曷鼻巨肩,魋颜蹙齃,令人望而生厌。
蔡泽将荐书远远抛开,道:“相国亲笔为汝写荐书,想必汝必有过人之能。”
李斯道:“李斯一无所长,相国错爱而已。”
蔡泽冷笑道:“明人不说暗话。相国用意,你我皆知。切记,此乃王宫,非相国府第,言尽至此,汝好自为之。”
李斯怏怏告退。蔡泽的意思已经很明白了。你如安份守纪,看在吕不韦的份上,也不难为你。倘若要惹是生非,阴谋诡计,对不起,相国也袒护不了你。
算起来,李斯已经换过三次地方。从上蔡到兰陵,再从兰陵到相国府,再从相国府到王宫。孟母三迁为教子,李斯三迁为做官。如今,李斯已经三十三岁,方才正式踏上仕途,开始了卑微的郎官生涯。可谓是入行既晚,起点又低。
秦王嬴政三年这一年,李斯的人生充满绝望、灰暗无光。多年之后,李斯已是权势无匹、儿孙绕膝,他满可以带着愉悦的口气向孙子们谈起这段艰苦的岁月,孙子们听过一笑,浑不在意,爷爷所受的苦难已是陈年旧事,和他们毫无关系。他们生来便已富贵,何必问其出处,只需泰然享受即可。
一入侯门深似海,从此萧郎是路人。每读此诗,悲不可抑。而王宫之深邃,更非侯门所能及。李斯置身其中,只如蜉蝣于天地,沧海之一粟。和作舍人时的自由散漫、无所拘束相比,作郎官不啻于是在下地狱。
郎官为军职,实施的是军事化管理。当过兵或受过军训的人,应该能够体会新兵的艰苦。李斯新兵报到,一上来就是半年的高强度军事训练。教官得蔡泽授意,更是对李斯百般刁难,几欲置其于死地。李斯虽然心里委屈,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到什么山,唱什么歌。幸亏他身子硬朗,又兼如散财童子般地广施钱财,打通关节,这才有惊无险地挺了过来。
李斯挺过来之后,每天的工作便是荷甲持戟,侍卫宫殿。当秦王嬴政外出时,则充车喝道,跟着马车嘿哟嘿哟地一路小跑,基本上全是体力活,没什么智商含量。秦王嬴政每次外出,主副车加起来有十多辆,李斯跟着车队出宫数十回,别说见秦王嬴政的面,就是连秦王嬴政究竟在哪辆车中也不知道。虽然斯人不能得见,但想到自己离秦王嬴政不过数丈之遥,李斯还是会忍不住热血沸腾,暂时忘了自己心中的屈辱和不平。
李斯在王宫站岗之时,也数度见到吕不韦的马车出入。起初,他尚目光热切地望着幕帏深垂的马车,如同沙漠中迷路的旅人望着前来搭救他的商队。然而,马车总是疾驰而过,吕不韦安坐车中,从不肯撩起窗幔,向李斯少加一瞥。渐渐地,李斯的目光变得冷漠暗淡,直至对吕不韦的马车视而不见。




6、蔡泽的古怪
李斯和他的老师荀卿一样,也和他的师兄韩非一样,笃信人性本恶。即: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但绝对有无缘无故的恨。你把事情办砸了,有人恨你;你把事情做好了,还是有人恨你;你什么事情也不做,照样有人恨你。
吕不韦曾答应过李斯,会暗中扶持于他,然而口惠而实不至,煞是可恨。李斯只能独力在蔡泽的魔爪下挣扎。蔡泽在李斯周围布下眼线,对他的一举一动都严加看管。在如此提防之下,李斯根本接触不到任何机密。
李斯定期都会给吕不韦提交一份卧底报告,说是报告,可他能接触到的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又实在无所报告。但这根本难不倒李斯。他做文章是一把好手。鲁迅先生都说过:秦代文章,李斯一人而已。迅哥儿说话一向靠谱。李斯根本不发愁没东西可写,他下笔动辄数千言,从风吹杨柳,到雨打芭蕉,从宫花寂寞,到晚霞夕照;文不加点,挥笔立就,然而,正经有分量的,让吕不韦感兴趣的内容,一个字也是没有。可怜的吕不韦,每天捧着李斯送来的几十斤竹简,看得头昏眼花,但见满篇华丽文辞,读时齿颊生香,读罢了无一物。不久,吕不韦便产生了审美疲劳,于是批道:不韦知先生恪尽职守,深感欣慰。从今往后,大事则奏,小事可免。
少了定期向吕不韦递交家庭作业这样繁琐的任务后,李斯于是逍遥,相当长的时间之内,他几乎已同吕不韦断了来往。早有探子将这一情形报知蔡泽。蔡泽属下有侍郎王绾者,乃世家之后,颇有才智,甚得蔡泽器重。李斯着力结交,不久两人便成好友。王绾与李斯谈论,对李斯之才大为拜服,自愧不如。王绾又替李斯在蔡泽面前美言。慢慢地,蔡泽见李斯并无异动,也稍微放松警惕,偶纵酒行乐,也会传召李斯侍宴。
蔡泽此人刻薄寡恩,残暴专横,其领导方式在属下中多有怨言。此人口头禅便是:想当年,我当相国的时候……蔡泽又喜训话,每召集属下诸郎,大放厥词:“尔等听真,尔等皆为牛马猪狗,予宰予割,偷生人世,行尸走肉。吾为尔等深耻之。”诸郎碍着他蔡泽什么事?而他偏要恶语相加,这就是无缘无故的恨了。蔡泽又善自我标榜:“惟吾能自致青云之上,大名彪炳于史册,万古流芳。吾不恨吾不见后人,恨后人未见吾也。”这就是有缘有故的爱了。
在李斯看来,蔡泽已是暮气深沉的废人,只知道躺在昔日的辉煌之上,缅怀感伤,议论起当今朝政来,满怀牢骚,横加挑剔,以为新不如旧,今不如古,大有蔡泽不出、苍生奈何的悲悯豪情。然而事实却是,他的仕途已接近终点,郎中令一职,已是他守护的最后阵地。官场失势,进而心态失衡,反正仕途无望,于是破罐子破摔,陷入自怨自艾的心理迷宫,不以同道众为幸,而以仇人多为乐。李斯不免为蔡泽悲哀,并问自己:得到了却又失去,和从来就未曾得到,究竟哪种情形更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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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仕途权谋第一书:《流血的仕途》
                           作者:曹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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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王者现身
1、李斯,最佳编剧
吕不韦已经很久没找李斯闲谈了。这仿佛是一种信号,表示李斯已经在相国面前失宠,于是舍人们见到李斯,也就不再像往日那般客气。李斯一笑置之,并不计较。他知道,吕不韦只是暂时地冷落自己,不为别的原因,而是吕不韦需要慢慢消化他对李斯的怨气。对此李斯也无能为力,辩白只会让情形变得更糟,除了等待,他已别无良策。
李斯没有料错,吕不韦的确对李斯怀恨在心。最近发生的这些烦心事,几乎可以说全因李斯一人而起。首先就是嫪毐。嫪毐现在仗着太后的权势,已经不将他这个相国放在眼里,明里暗里都在向他发起凶猛的挑战,他秦国第一权贵的地位已经岌岌可危。嫪毐虽然是自己亲手养大的毒蛇,但毕竟是李斯把嫪毐带到自己面前来的。没有李斯的多管闲事,嫪毐绝不会有今天,他吕不韦也不至于有今天。其次就是甘罗。吕不韦甚是疼爱这位养子,如果当时不是李斯竭力在自己面前推荐甘罗代己,那么现在死的该是李斯,而不是甘罗。白发人杀黑发人,情非得已,痛何如哉。甘罗死了,意味着吕不韦不仅少了个儿子,而且损失了一个最得力的左膀右臂。吕不韦心里也清楚,其实一切都是他自己一手造成的,但人都有减轻自己罪孽感的本能,于是习惯委过于人。吕不韦通过归罪于李斯的方式,以获求内心的平衡。吕不韦没有想到的是,他其实一点也没有怪罪错人,李斯早就设计好了这样的剧情,他只不过照着李斯写好的剧本演出来而已。
李斯知道,自己之所以还活着,没有被吕不韦杀来泄愤,既是因为他出众的才华,也是因为他在数度拒绝嫪毐邀请时所表现出来的对吕不韦的忠诚。李斯已经在相国府等待了两年。他并不在乎继续等待下去,直到吕不韦忘记了对他的怨恨。他有预感,等待即将结束,他必将被召唤。李斯的信心,来自于他对目前秦国形势的判断。
如前所述,当李斯决定将嫪毐推销给吕不韦时,他便已经为未来的秦国勾勒出一幅三足鼎立的蓝图。吕不韦、嫪毐、秦王三人各为一足,互相牵制,互相争斗。如今,三足鼎立的局面已然形成,比他预计的进度提前了许多。吕不韦自不消说得,新贵嫪毐权势暴增,咄咄逼人。秦王嬴政深藏未露,但从吕不韦和太后对他的忌惮便可以看出,其实力也绝对不容低估。
对最高的权力宝座来说,三个屁股明显是太拥挤了。谁都想独自霸占宝座,将另外两个踹下去。嫪毐已经迫不及待地开始行动了,他蓄家童数千,养舍人复千余人,清洗原有的朝中官员,任以自己的亲信,吕不韦的权势,正在被嫪毐一点点地蚕食。吕不韦不可能无动于衷,身为官场中人,他自然清楚,一旦权力失去,将会是什么下场。吕不韦不来找李斯,李斯也乐得静观其变,反正不管吕不韦的策略是进攻还是防守,都少不了他李斯的用武之地。所以,吕不韦不邀自己闲谈则已,一旦来邀,必是委以重任无疑。


2、仕途即将开始
十天之后,吕不韦果然派人来邀李斯前去闲谈。李斯为这次迟到的闲谈作了充分的准备。他知道,这次吕不韦终于是要授职给自己了。他列举了几种可能性。一是让自己继承甘罗死后空出的上卿之位。二是命自己出任九卿之一。这是最好的两种可能。三是命自己假装投靠嫪毐,实则为吕不韦充当内应。这种可能性基本为零,因为吕不韦还没有对自己信任到这种程度,肯定会担心弄假成真。四是让自己充当秦王嬴政的讲习老师,既教导年少的秦王,又能随时掌握他的思想动态。这也是一种相当有诱惑力的可能。五是派自己监军,插手军队事务,为吕不韦培植军方势力。这种可能性也相当不错。其余的可能性还包括派自己到地方当郡守,或是让自己出使外国等等。
对这潜在的多种可能,李斯都详细考虑过自己不同的应对策略。所谓谋定而后动,等到临场再作反应是来不及的。
李斯暗自压抑住内心的兴奋。他即将告别被圈养起来的舍人的身份,正式踏上仕途,开始独当一面。好的开始等于成功的一半。他深信,内外交困、急于反击的吕不韦,一定会给他一个好的开始。当李斯昂首进入到吕不韦的寝宫时,他满怀着对未来的美好憧憬。
吕不韦正襟危坐,精神看上去尚可,他不动声色地看着李斯,道:“多日未见先生,怠慢勿怪。不韦近日事务繁杂,无暇分身,不得和先生清谈,深引为恨。”
李斯心里一笑,口中却道:“天下安危,社稷所望,系于相国一身,相国当保重身体才是,何必事必躬亲。”
吕不韦道:“正待先生为不韦分忧。”
“敢问相国欲委李斯何事?”
吕不韦心中不快。李斯这小子从来不肯痛快应承,总要他先出牌,然后再做决定。狡猾的楚人。吕不韦道:“不韦欲进先生为郎。未知先生意下如何?”说完,吕不韦眼睛紧盯着李斯,贪婪地窥探着他的表情。
李斯闻言,犹如当头浇了一盆冷水,大失所望,他所有的应对策略此刻全都派不上用场,于是沮丧不可阻挡,尽数写于脸庞。吕不韦这种带有侮辱性质的安排,心高气傲的李斯万万没有估算到。李斯这才发现,吕不韦根本没有他想的那么善良,吕不韦恶毒得很。现实是如此残酷,他来之前所设想的最坏的一种可能性,现在听起来都像是痴人说梦。
要了解李斯屈辱的心情,有必要先来了解一下秦国的中央官职设置。秦国官僚,最高级别为三公,分别是相国,御史大夫,国尉。其次为九卿,分别是奉常,宗正,郎中令,卫尉,太仆,廷尉,典客,治粟内史,少府。三公九卿共同构成秦国的最高决策层。这其中,郎中令所管辖的是一个强力部门,掌殿中议论、宾赞、受奏事、宫廷宿卫及殿中侍卫之事,相当于是秦王的秘书处和警卫处,权高位重。郎是郎中令的下属,掌守门户,出充车骑。郎这个职位没有固定编制,往往多达千人,俸禄从三百石到六百石不等。由此可见,郎实在是一个很不起眼的官职。郎一般由贝选、荫任、军功特拜来产生,可谓是个个都有来历有背景。要在这一众同事中熬出头来,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3、恶毒的善意
李斯必须马上做出决定。他虽然未曾和吕不韦对视,但已能感到吕不韦眼中那刺骨的寒意。吕不韦如今不比往日。以前的吕不韦,无论在商场还是官场,一直顺风顺水,凡有所求,无不如愿,因此心态上比较平和,偶遭忤逆,也能容能忍。李斯以前敢和吕不韦唱反调,先是拒绝参与编写《吕氏春秋》,再拒绝接手送嫪毐入太后宫的任务,便是利用了吕不韦的这一点。如今的吕不韦,正处在一生中少有的低潮期,接连的挫折和巨大的心理落差,让他已到达崩溃的边缘。此时的吕不韦,俨然是一头易怒的雄狮,稍不顺心,便可能会暴跳如雷,行为过激。李斯自然知道好歹,事不过三,今天自己绝对不能再拒绝吕不韦的提议。否则,吕不韦盛怒之下,要弄死他,只不过如捏死一只蚂蚁般轻易。况且,吕不韦毕竟是政治家,不是慈善家,李斯吃了吕不韦这么久的白食,再不为他出力,于情于理,也确实交代不过去。李斯于是拜道:“多谢相国抬爱。李斯不敢辞。”
“如此说来,你是应允了?”
“相国知遇之恩,李斯欲报之久矣。只是李斯担心,此去为郎,人微位卑,终无助于相国。”
吕不韦至此方才露出笑意,他道:“先生此言差矣。有心报恩,虽贩夫走卒,其必能有吾所利。无心报恩,则虽富有四海,拔一毛利我而不为。不韦荐先生为郎,职位虽卑微,其中却自有深意。”
“李斯愚顽,望相国垂示。”
吕不韦打了个哈哈,面容忽又严肃无比,道:“先生可知今郎中令为何人?”
“纲成君蔡泽。”
“先生可知蔡泽?”
“李斯只闻其名,尚无缘得见其人。”
吕不韦道:“蔡泽,历事四世,秦之老臣,不韦所据相国之位,原为蔡泽所有。此人虽已失势,但苟赖资历,犹得任九卿之郎中令,此人素与不韦不甚相睦,不韦欲行事,此人每多阻拦。如今先生可知不韦用意?”
“李斯明白。”
吕不韦满意地点头道:“先生果然乃盖世奇才,一点便通。先生既然已经明白,不韦也就不再多费口舌。先生放心前去赴任,不韦暗中自会扶持于你。先生如有所求,尽管开口。”
李斯老实不客气地道:“李斯愿得五百金。”想当年,吕不韦从邯郸只身奔赴咸阳,摆平华阳夫人,也只用了五百金而已。两相对照,李斯可谓是狮子大开口直至解颐了。但吕不韦连嗝也没打一个,便爽快地同意。李斯这么漫天要价,其实也自有考虑。李斯抓准了吕不韦的心理,只有狠心要价,才能让他相信自己是个办事负责任的人。吕不韦在他身上花的钱越多,便会越发一相情愿地相信他的忠诚。吕不韦虽然富甲天下,五百金对他来说也不能算是一笔小数目。你吕不韦既然在我身上投资了五百金,总不能看着它打水漂吧,把我扶上马再送一程便成为必然。有了五百金,上下活动,收买人心,在千余名郎官里脱颖而出也将变得轻易许多。
虽然五百金到手,李斯一出门还是气得狠狠地骂娘。吕不韦啊吕不韦,你他妈的分明是在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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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关于吕不韦的分析报告
事出必有因。李斯像一个侦探,摆在他面前的案情已然明朗,动机却隐晦不明。他要完成从案情到动机的倒推还原过程。
先来分析吕不韦。
奥卡姆剃刀的原则是:如无必要,不得增加实体数目。对一桩阴谋而言,如无必要,不得增加旁观者数目。虽然旁观者未必能成为知情者,但毕竟平添了许多被戳穿的风险。吕不韦为了将嫪毐扮作宦者送入太后宫中,煞费苦心,人证物证全都备齐,该办的手续一道也没落下,该盖的公章一个也没省略。其动机何在?首先排除吕不韦是白痴的可能性,即肯定吕不韦是一个智力健全的完全行为人,完全清楚自己的行为所可能导致的后果。也就是说,他之所以大费周折地演这出闹剧,是经过权衡的,是在众多方案中他认为对自己最为有利的一个。那么,这个方案的好处在哪里?
人的视网膜上存在着一个视觉盲点,和黄斑相邻,没有感光细胞,物体的影像落在这一点上不能引起视觉。哈里波特的隐身衣,就是根据这个原理研制而成的。人的心理大概也有这样的盲点。你越藏着掖着,他便越是好奇,越是来劲。你摆在他眼面前,他反而视而不见。所以,新闻联播看过就忘,小道消息越传越广。这种心理原型,可以一直上溯到人类的始祖,偷食禁果的亚当夏娃。
马尔克斯在他的小说《一件事先张扬的谋杀案》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维卡略家的女儿安赫拉,在结婚后的第二天被退回娘家,因为在新婚之夜她的丈夫罗曼发现她并非处女。按照当地的风俗,这是奇耻大辱,必须由新娘的兄弟杀了那个让家族蒙羞的男人才能挽回家族的颜面。安赫拉在家人的压力下说出了一个最没有可能的人——纳萨尔。安赫拉的兄弟都不相信是纳萨尔玷污了安赫拉的清白。但安赫拉既然已经指认是他,她的兄弟就有义务杀了他为家族雪耻。兄弟俩并不想杀人,于是便早早就把杀人的时间公开向外宣布,他们希望纳萨尔能在那个日子到来之前逃走,这样他们便可以既雪耻又不杀人。然而,所有的人都当是一个玩笑,听过就算,既没有人去通知纳萨尔,也没有人出面阻止兄弟俩。结果,兄弟俩骑虎难下,在那个预先公布的日子,极不情愿地取走了纳萨尔的性命。我们可以设想,如果兄弟两个行事稍微鬼祟一点,反而会引起别人的重视和猜疑,则纳萨尔也不至于冤死。
人的思维定势就是这样:坏事只能偷偷地干,阴谋都见不得光。既然敢在大庭广众之下公然行事,可见其中自然便不会有阴谋。三十六计第一计便是瞒天过海,释义有云:“备周则意怠,常见则不疑。阴在阳之内,不在阳之对。太阳,太阴。”所以,首先发现太阳中存在黑子的,应该是心理学家,而不是天文学家。
李斯对吕不韦的心理学造诣并不感兴趣。他感兴趣的是吕不韦到底想瞒过谁。隐瞒必然源自恐惧,而这世上能让吕不韦有恐惧感的人,能有几个?




13、关于太后的分析报告
李斯分析完吕不韦,再来分析太后。
牛顿第一定律的陈述是:物体倘不受外力,便会保持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或静止状态。人也是物体,太后也是物体。太后不好好地待在甘泉宫内保持静止,而是突然作起了加速运动,风急火燎地离开咸阳,直奔雍城大郑宫。可见太后定是受到非同一般的外力。苍蝇专叮有缝的鸡蛋,巴掌只掴无耻的脸蛋。要找出外力,先要找到内因。据官方给出的说法,太后之所以离开咸阳,是因为宫中闹鬼,太后染恙,当避西方二百里之外,方可平安。李斯是不信这一套的,他是一个无神论者。他不相信有神鬼的存在。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伟大的神,只有伟大的人,没有作恶的鬼,只有作恶的人。人才是世界的主宰。所有的荣耀,所有的权柄,所有的国度,源于人,归于人。而人啊,只有短暂的一生,从生到死,如昙花一现,再开无期。除了他自己之外,没有人能对他的死亡负责。活着既是手段,更是目的。在短暂的一生,要穷尽最多的可能,而不是无奈地等着死亡的降临。没有报应循环,没有末日审判,一切都是允许的,一切也都是被允许的。要让这一生轰轰烈烈,风风光光,才不枉来人间一遭。不管用什么手段,不管用什么计谋,总之,要让此生完满,不许留丝毫遗憾,因为这一死,将会死好久好久……
话说回来,太后匆忙离开咸阳的真正内因是什么呢?首先排除太后赶着去投胎的可能性。太后明显是在藏匿,怕为人见。她藏匿的不是嫪毐,她藏匿的是她自己。在这段日子里,太后起了变化。一个女人会起什么样的变化?通过对词语的联想,李斯从投胎想到怀孕。莫非太后怀上了嫪毐的孩子,乃受惊而逃?从嫪毐入宫的时间推断,这是唯一合理的解释。
然而,太后平时本就是深居简出,甘泉宫更是非常人所能入内。能见到她的人有限得很,况且她贵为太后,随时有拒绝别人见驾的权利。太后选择远远地藏匿,可见是在躲避一个经常来见她的人,而且是一个她不能拒绝见的人,她担心那个人发现她有孕在身。吕不韦本来有这个可能,但太后没有躲避吕不韦的道理,她怀孕了,还该感谢吕不韦这个媒婆,要请他吃酒才是。那么除了吕不韦,只剩下唯一的可能性。
能够让吕不韦和太后都忌惮不已的,只能是秦王嬴政!秦王嬴政就是李斯在寻找的答案。然而,答案只能回答问题,却不能解决问题。
尽管如此,秦王嬴政的出现依然令李斯大感兴奋。他已经从吕不韦和太后的身上感受到了嬴政巨大的影响力。斯人不言,威严自在。对李斯来说,嬴政不再是一个抽象的人名,而是开始变成一个鲜活的人。算来,秦王嬴政已是十五岁的少年了。嬴家有王初长成,养在深宫人不识。在那宏伟而幽深的华丽宫殿里,一个孤独而年轻的王,正在一天天成长,长得高大,长得强壮。他有着怎样的模样?他有着怎样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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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弄真成假
且说李斯向吕不韦推荐甘罗,吕不韦想了想,也确实认为甘罗比李斯更为合适,就从了李斯。李斯暗呼侥幸,好在此时吕不韦并无杀心,也不知道自己将起杀心。吕不韦已被太后弄昏了头,只想早点摆脱这场噩梦,梦醒之后的事情,他还没来得及考虑。
李斯出门,仰天长叹:“甘罗必死也。高才不寿,惜哉!”其时月明星稀,长空寂寥,天不解语,默然而对。李斯见过甘罗,虽然这孩子架子大得惊人,傲气冲天,但仍不失可爱,李斯看见甘罗,总会不自觉地想到自己那还留在楚国上蔡的两个儿子。他们年纪相仿,际遇却是如此迥异。上苍造物,宁有厚薄欤?杀八武士之时,李斯心硬如铁,绝无怜悯,但想到甘罗将死,他却感到一阵前所未有的愧疚和不忍,以至于他不得不如是安慰自己:杨朱曰:“智之所贵,存我为贵。力之所贱,侵物为贱。”前句是,而后句非。侵物以存我,贵贱何如?才智如嗜血之利器,不伤人,则伤己。锋刃两端,孰执一是?我不杀甘罗,甘罗因我而死。予岂好杀哉?予不得已也。
甘罗接到任务,也不推辞,反而甚是欣喜。他年幼气盛,视此为再次展示自己才华的良机。然而,他无论从肉体还是精神上,终究还是太嫩了些。他尚未长成的六尺之躯,正在不可挽回地向墓穴沉去。
甘罗果然把事情办得漂亮而麻利。首先,甘罗宣称嫪毐奸淫吕不韦的使女,按律当下之腐刑。甘罗率人来抓嫪毐时,嫪毐不明究里,吓得面无人色,只是高呼:“李斯救我!”李斯却根本就没有出现,他选择了彻底地置身事外。倒是一群舍人殷勤地围观着,全是幸灾乐祸的表情。
嫪毐被拖进一间黑暗的屋子之后,更是不依不饶地疯狂嚎叫。人之将阉,其鸣也哀。甘罗给了嫪毐两耳光,才让嫪毐安静下来。甘罗道:“汝欲富贵乎?”嫪毐点头。甘罗道:“太后欲得汝给事宫中,汝如依允,富贵不可言也。”嫪毐道:“君戏言耶,嫪毐籍籍无名,太后何以知嫪毐?何况太后宫闱森严,惟宦者方可入内。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嫪毐尚无子息,岂敢轻残肢体。如断子绝孙,虽富贵何为?”
甘罗道:“汝无须忧虑。太后闻汝天生巨阴,欲求相伴枕席。今日诈为阉割,以绝众人之疑,再拔汝须眉,如宦者状,杂于内侍之中以进太后宫。此皆相国之妙计,汝富贵之日,勿忘相国之成全。”
嫪毐大喜,欣然自以为奇遇。他做梦也没想过自己有机会和太后同床共枕。太后可是全咸阳城都知晓的绝色美人,又正在韶华之年,权势富贵更是别无女人可及,这种档次的软饭,朝食夕死可矣。他想到李斯对他说过的那句话:“天赋异禀,必有所用。”李斯啊李斯,你真有先见之明。
甘罗又道:“此事当秘,汝其勿泄。倘有人得知汝假冒宦者,淫乱后宫,汝不知所死处矣。”
于是嫪毐伪装受刑,卖力惨叫,声传百里,闻者色变。甘罗再取驴阳具及他血,盛于金盘,出门传示左右,血肉模糊的一大团,任谁也不敢细看,尽以为嫪毐之具,传闻者莫不骇异。


10、辉煌的第三者
嫪毐顺利入宫。太后一见其俊秀的模样,已自动情,不待入夜,便令嫪毐侍寝。太后美艳的容貌,已是天下少有的燃情火苗,其尊贵的身份,更是人间无二的催情春药。嫪毐血气上涌,顾不得臣子的礼节,只欲尽男人的本分。正所谓棋逢对手,将遇良才,两人鏖战缱绻,不知东方之既白。太后大畅所欲,以为胜吕不韦千万倍也,于是叹道:“未料闺房之乐,一妙至斯。若有他乐,吾不敢请也。”自此,太后绝爱嫪毐,朝夕不肯少离。
饮水不忘挖井人,太后乃厚赐吕不韦,以酬其举荐之功。吕不韦收到太后送来的礼物,心中百感交集。悲莫悲兮生离别,乐莫乐兮新相知。是该诀别的时候了,你从赵姬到太后,我从贾人到相国,我们彼此经过,又互相折磨。往事种种,或快乐或痛苦,且一笑而过。靡不有初,鲜克有终。世事皆如此,爱情何得脱?天地犹在,与君永绝。这不是最好的结局,却已是最终的结局。虽然你已经并不在意,然而我还是要选择忘记。人生何事不可怜!更那堪回首,当日初见。
太后的旧爱吕不韦尚在尽力平复内心的伤痛,太后的新欢嫪毐却已是小人得志,一夜骤贵。太后每日赏赐无算,宫室舆马、田猎游戏任其所欲,惟恐嫪毐有一星半点的不高兴。为讨所爱的人的欢心,究竟是女人还是男人更为大方?
嫪毐和太后房事之余,闲极无聊,也开始玩弄起政治来。背靠太后这棵大树,参与政治也是一种必然,否则资源浪费,岂不可惜。欲从事政治者,中人之智足也。事实也是如此,遍观历代大小从政者,真正有才华的比例极小。嫪毐才智实属有限,然而从起政来也有鼻子有眼的,无他,惟见样学样而已。嫪毐从政,概以吕不韦为榜样。嫪毐蓄家童数千人,又招揽舍人复千余人。嫪毐权势渐大,朝中趋炎附势者争往投靠,嫪毐党同伐异,培植羽翼,声势渐渐已能与吕不韦分庭抗礼。
嫪毐既贵,也不曾忘却李斯,数度盛情相邀,均为李斯婉拒。李斯倒不是放不下脸面,去跟从这个当日的小弟。李斯连吕不韦都看不起,更何况嫪毐。他知道嫪毐终非成事之人,早晚必败,从之虽可得意于一时,祸患却在长远。李斯自感天命荷身,必稳妥以求周全,故而不肯依附嫪毐。嫪毐志得意猖,身边人满为患,也不来强求。吕不韦见李斯拒绝嫪毐,嘴上虽然没说什么,心里却颇是欣慰,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看来李斯毕竟还是忠心于自己的呀。
李斯知道吕不韦会这么想。他就是要吕不韦这样想。


11、断翅天使
情场失意之后,吕不韦突然间颓唐了许多,面容清减,发有霜色。圣人生而知之,先知先觉,所以不为物喜,不为己悲。普通人却往往只有在事后才会恍然大悟,检讨得失。嫪毐先霸占了吕不韦的女人,再来瓜分吕不韦的权力,这时,吕不韦不免有了悔意,觉得太便宜了这对狗男女。然而木已成舟,后悔药无处可觅。吕不韦转而记恨甘罗,他恨甘罗为什么不再度自作主张,当真把嫪毐这个贱人阉了;他恨甘罗把事情办得太过漂亮,漂亮得没有丝毫挽回的余地。
错误既然已经铸成,也只好一错到底。只要再做一件事,吕不韦就可以彻底地将那个负心的女人从自己生命中抹去。他要杀死甘罗。甘罗的存在,对他既是一种有形的威胁,让他觉得总有把柄攥在别人手里;又是一种无声的嘲笑,嘲笑他既给自己戴绿帽,又替人家作嫁衣。存在就是不合理,所以甘罗必须死去。父子情谊,且等来生再续。
几天之后,一则神话在咸阳城里传诵开来。这则神话说的就是甘罗的突然暴亡。甘罗死的前一天晚上,他做了一个梦,梦见紫衣吏持天符翩然而至,对他说道:“奉上帝命,召君归天上。”梦醒未几,甘罗便无疾而卒。于是满城唏嘘,无尽叹息。没有人对甘罗的死因有任何怀疑。或许他们都以为,像甘罗这样的天才,就应该这样死亡,也只能这样死亡,像流星一般划过天空,用璀璨换长生,以刹那为永恒。
有些人死得太早,有些人死得太晚,而有些人根本就不应该出生。甘罗过早地得到智慧,却也过早地失去呼吸。通过吕不韦为掩饰他真实死因而编造出来的神话,甘罗得以神化,死后哀荣,更胜生前。妇人们将其奉为神明,为之立庙建祠,香火祭祀,祷告求以为子。此时的妇人,自然还没有读过千年之后苏东坡的那首著名的自嘲诗:人皆养子望聪明,我被聪明误一生。惟愿孩儿愚且鲁,无灾无难到公卿。
吕不韦瞒过了所有人,却瞒不了李斯。甘罗之死早在他预料之中,甚至可以说是他一手促成。
一个孩子死去了,另一个孩子却即将出生,嫪毐与太后的孩子。嫪毐与太后日夜交欢,不久太后便怀妊。毫无疑问,这是一次计划外的生育,对太后来说,计划外生育不仅是丢丑,更是要丢掉性命的。孩子他爹束手无策,天真地想要和太后双双殉情。还好太后处变不惊,从容化解危机。她谎称自己生病,行重金贿赂卜者,使诈言宫中闹鬼,当避西方二百里之外。于是太后去咸阳而徙雍城,居大郑宫。嫪毐自然随行。孩子出生之后,筑密室藏而育之,不使人知。
李斯以一个局外人的身份,或目睹或耳闻了这众多的事情。他一直在思考两个问题:吕不韦为什么不秘密将嫪毐送入太后宫中,而要大费周折,在众人面前演一出诈为阉割的闹剧?嫪毐与太后为何突然行色匆匆地离开咸阳,他们在隐藏什么,又在逃避什么?这两个问题之间,有没有什么联系?
没有人会告诉李斯答案,也没有人能告诉李斯答案。
14#
 楼主| 发表于 2008-1-6 00:58:46 | 只看该作者

连载:中国仕途权谋第一书:《流血的仕途》

中国仕途权谋第一书:《流血的仕途》
                           作者:曹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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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天才儿童
甘罗者,秦故相甘茂之孙也,名门之后,高干子弟。六十三年前,甘茂遭同僚向寿、公孙奭排挤怨谗,只身亡秦而去,后在魏国郁郁而终。甘茂既死,吕不韦养甘罗为庶子,极亲爱之。甘罗少立大志,要恢复祖父荣耀,重振甘氏一门。当机会来临之时,甘罗一计成名,声闻诸侯,誉为不世出之奇才。其计谋简要叙述如下:
当时,燕太子丹在赵国作完人质,又来到秦国继续做人质。吕不韦欲派张唐使燕,与燕共伐赵以广河间之地,张唐不肯行。他的理由是:“使燕必经赵国,当年臣为秦昭王伐赵,赵国深恨怨臣,悬赏百里之地求臣项上人头。臣入赵,必死也,不可以行。”吕不韦无奈。甘罗自告奋勇前去劝说张唐。甘罗的策略简单而犀利,你张唐既然怕死,于是以死惧之。甘罗说张唐道:“得罪了一个你得罪不起的人,后果是严重的。昔日应侯(即范雎)欲攻赵,武安君(白起)难之,结果去咸阳七里而立死于杜邮。今卿之功不如武安君,文信侯之专更胜应侯,文信侯自请卿相燕,卿逆令而不肯行,文信侯欲杀卿,只在反掌之间耳。卿使燕虽九死一生,留在秦国则十死不生,还要连累宗族家人。愿君善择之。”张唐于是不敢再摆谱,乖乖地令装治行。
倘事尽于此,则甘罗也仅一辩士而已,不足为奇。甘罗又谓吕不韦曰:“借臣车五乘,请为张唐先报赵。”吕不韦许行。甘罗于是以秦使臣的身份入赵访问。吕不韦交给甘罗的外交任务很明确,向赵王打个招呼,保障张唐平安经过赵国即可。然而使臣在外,君命有所不受。甘罗立功心切,一到赵国便自作主张,说赵王曰:“王闻燕太子丹入质秦欤?”曰:“闻之。”曰:“闻张唐相燕欤?”曰:“闻之。”“燕太子丹入秦者,燕不欺秦也。张唐相燕者,秦不欺燕也。燕、秦通好,合计伐赵,赵危矣。秦之亲燕,无他故,欲相与攻赵,而广河间之地也;王不如割五城与臣,以广秦之河间。秦所望即遂,则归燕太子丹,止张唐之行,绝燕之好,而与赵为欢。王以强赵攻弱燕,而秦作壁上观,不发兵救燕。攻燕所得,岂止五城而已哉?”
赵王大悦,赐甘罗黄金百镒,白璧二双,以五城地图付之,使还报秦王。赵王被人卖了,除了帮别人数钱之外,确实也没更好的办法。堤内损失堤外补,赵王乃命庞煖、李牧合兵伐燕,得上谷三十城,而以十一城归秦。总结这笔买卖,赵国还是小小地赚了一笔,赚得辛苦,赚得憋气。大头却都落在秦国手里。
秦国空手套白狼,坐收其利,不费一兵一卒,净赚河间五城,又得上谷十一城,甘罗之功也,其越权逾份之罪,自然不再追究。秦王于是封甘罗为上卿。今俗传甘罗十二岁当宰相,正本于此。当年所封甘茂田宅,秦王尽赐还甘罗。祖宗荣耀,一朝光复。



8、功兮过兮
甘罗一计成名的时候,只有十二岁,标准的儿童一个。十二岁的时候,曹三还在为时常尿床而烦恼羞愧,甘罗却已经将他的一肚子坏水遍撒燕赵大地。虽然,而我将议论之。
试析甘罗此计,恫吓张唐,出卖燕国,讹诈赵王,可谓阴损狡诈。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甘罗所为,背信弃义,惟利是图,诚小人也。或说,河间五城和上谷十一城终究是活生生地落入秦国的腰包,甘罗其有功于秦,何责之苛也!于此论点,吾人未敢苟同。甘罗只是个短线操盘手,只顾眼前,不及长远。甘罗貌似两头获利,殊不知,如此一来,秦国失信于天下,其本来就不怎么美妙的国际形象,更是雪上加霜。不仅燕国恨秦之背信弃义,赵国也恨秦之敲诈勒索,早为日后荆轲刺秦、赵高亡秦张本。好在当时秦国太过强大,六国之灭已成定局,甘罗之过不及显也。
司马迁评价甘罗道:亦为战国之策士,然非笃行之君子。可谓深中其害。在更为古老的岁月里,我们的祖先曾是无限高大,让人神往!政治存一种温情,战争带一种浪漫。宁废此身,而义礼不可灭。等到周室衰微,诸侯争霸,百家学说纷起,各为鼓吹。天下之乱,始于人心之乱。礼义廉耻,日渐沦丧,利欲功名,甚嚣尘上。为国君者,帝道不可期,王道不能待,惟亟亟于目前,尔虞我诈,争致霸道。最后一个梦想以德服人的不合时宜者,或许就是宋襄公吧。
宋襄公与楚成王战于泓水之上。楚人正渡河,目夷曰:“彼众我寡,趁其正渡之时击之。”宋襄公不听。楚人渡河毕,尚未列队,目夷又曰:“可击。”宋襄公曰:“待其已陈。”楚师列队完毕,宋襄公这才发令进攻。结果宋师大败,襄公伤股。国人皆怨公。公曰:“君子不困人于戹,不鼓不成列。”子鱼曰:“兵以胜为功,必如公言,即奴事之耳,又何战为?”子鱼责备得是。人当笑宋襄公之迂腐冥顽,也当敬其宁吃败仗,而大节未敢夺。及宋襄公薨,一个时代随之永恒逝去。在这个时代之前,我不知道该加以怎样的定语。
到战国末年,天下尤趋谋诈也。于是有孙子吴起,于是有苏秦张仪。一叶落而知天下秋,一名十二岁的儿童,本该是以尿床为己任的花样年华,却出落得不择手段,急功近利。儿童尚且如此,况大人乎。观乎甘罗,已知礼崩乐坏,人心不古也。曾几何时,礼乐早已荡然无存,笑贫不笑娼变成心理常态,捉鼠方为猫成为人生圭臬,君子小人不足为辩,权势金钱九鼎一言。
十九世纪英国首相帕麦斯顿曾经说过,“大英帝国没有永远的朋友,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这都什么论调?化外之民,犬戎蛮夷。有奶就是娘,动物便是如此,号称万物之灵的人类,难道就不能有更高一点的精神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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